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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记忆已轻得仿似灰尘悬浮

     
    那个时候,我寄宿在山里,一处小小的庄园,我为那里工作了几个月。她家是中西合璧的。她是许多年前大户人家的小姐,在哈尔滨大学念的医科,最后嫁了一个好脾气的瑞士医生。那栋房子内部质朴舒适。我喜欢那里的厨房,宽敞明亮,红色的地砖,原木的桌椅,白色的窗帘。太阳好的时候照见极简洁的不锈钢灶台。一尘不染。她家每天有工人进进出出,厨房餐桌上会一直准备着新鲜的面包黄油,咖啡机也一直热着。随时。我记得那段好日子。
     
    那栋房子有三或四层,是错层的,所以一直弄不清楚整个结构。并没有很富贵的装修,一切保留最简单的舒适。只以白色和原木为主基调,地板是红砖。家居和洁具倒是顶好的。她家奢侈得不动声色。真正是会享受的人家。
     
    她已经五十多了,仍然很美。窗台上有年轻时在家乡拍的照片,和姐妹们并肩,富贵润丽。此时她是女主人,十分讲究每一日的吃喝穿戴。她的女儿,青春正好,美貌有如夏天的太阳,皮肤好像要滴出蜜来。我赞她的女儿好看,她娇气地撇撇嘴说,“她没有我漂亮……”。那种娇矜的神情是极自然的,并不惹人厌。她家时不时有宴会,她穿旗袍,艳美,且不俗。富与贵并不是一朝一夕可暴发。
     
    那时是夏天。房子四周围都是浅浅起伏的山,碧绿碧绿的,六七月的太阳几乎永不下山。
     
    我住在顶层的阁楼,有个天窗可以看见山。那间房极大,床也大得足够我来回打滚。完全是公主待遇。我在那段日子里是受呵护的,这一生都心存感激。
     
    就在那里,我们相爱了。天气很热,夜里总是睡不着。等别人都睡下了,我轻轻地在房子里闲逛。空山的夜里很静,静出一种茶的味道。真的什么声音都没有。
     
    我没有穿鞋,穿的是白纱袜,走在铺红砖的走廊上,心事如尘,它们漂浮起来,飘到我眼前,又轻轻地死去。这个时候,全世界竟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我在想你。这念头如此清晰。
     
    这是一生最好的时光。后来便再不能回去。

    天使尤丽亚

     

     
    在库斯娜荷特,我见到过一个天使,她叫尤丽亚。
     
    库斯娜荷特是一个临水的小镇,镇上都是破破烂烂的老房子。湖边有旅馆,夏天有些人来这里渡假避暑。其实这里也没什么风景可看。在靠近湖边的地方有几间铺头,卖什么的都有。其中有一家快餐店,卖土耳其肉饼,我就在那里打工。那个店实在很破,房子老旧得像上海的棚户区房子。店里横七竖八地放着一些桌椅。因为这镇上只有这一家肉饼店,所以生意还算不错。
     
    尤丽亚的父亲有一次带她来买薯条吃。他是一个结结实实的瑞士人,像很多瑞士人一样,娶了一个黑瘦漂亮的泰国女子,然后生下了尤丽亚。那一年尤丽亚四岁。南亚和北欧的混血,有着不可思议的魔力。尤丽亚长得很美。她的皮肤是一种玉石一样的白,细看有淡青的血脉,不同于欧洲人的皮肤粉红且多毛。她的眸子是淡淡的褐色,由深及浅,一层一层,异常美丽。她的头发也是淡褐色的,编成许多条麻花辫,散在脑后。老头子是十分宠爱她的,牵着她的小手,一脸呵护,看着她的眼神都是笑意。
     
    老头子买了一包薯条,悠闲地坐下,看着尤丽亚在店里嬉戏。她很活泼,每个见到她的人都很喜欢她,和她打招呼。作为一个四岁的孩子,她显得十分有礼貌,这让她看上去像高贵的公主。一个泰国女子走来了,显然她们是认识的。泰国女子在窗外招呼她:“尤丽亚!”小小的公主愣了一下,一本正经地双手合十,回了一个泰国式的礼:“撒瓦迪卡!”所有的人都笑了。
     
    天气很热,店里没有其他客人。尤丽亚似乎很喜欢我,拉着我要我陪她玩。她说:“Ma!”我不解。老板娘说,这是泰语“来呀”的意思。于是我跟她走了。她用小手拉着我出了店,在老房子间的弄堂里奔来跑去,快活得不得了。原来她是要玩捉迷藏。我装成大怪兽,吼叫着去抓她,她娇笑着跑开,裙子摇摆,像一只粉红色的小猴子。我们玩得很高兴。
     
    我惦记着工作,我说,尤丽亚,我们回去吧。她摇头笑着跑开了。我去抓她,废了很大的劲把她哄回了店里。老头子把她抱在怀里,喂她吃薯条。
     
    很快她对店里的一筐玩具发生了兴趣。其实那也不算玩具,只是用来哄小孩的一些杂物。杯子碟子,戒指耳环,毯子,还有破破烂烂的洋娃娃之类。她把它们统统翻出来,摆在地上玩过家家,给洋娃娃戴戒指,吃饭饭。老头子还是一脸慈爱地看着她。
     
    老板娘趴在店里桌子上睡着了,有几只苍蝇,我也懒得打。太热了。电风扇在头顶上呼呼地对着她吹。她穿着露背装,雪白的背脊。
     
    尤丽亚终于又玩腻了洋娃娃。她跑过来拉我。“Ma!”我知道,她要我陪她去捉迷藏,可是宝贝,我要工作,不能陪你玩呢。我轻轻地摇摇头。她嘟嘴了。我有点心虚,可是又找不到其他好玩的东西来哄她。突然她跑过去,仔细看着熟睡的老板娘。
     
    这位老板娘其实是个中国人,年纪还很轻。对孩子来说,大概看上去也就像是她妈妈一样的黑头发黑眼睛。尤丽亚像看着洋娃娃一样小心地看着她熟睡的面容。看了很久很久。
     

     
    突然她跑过来,坚决地拉我的手,“Ma!”。我摇头,她不放弃地连喊了几声,我都没有挪动脚步。亲爱的宝贝,对不起,我不可以跑出去陪你玩。
     
    就在这个时候,她抬起头看着我,小小的脸上露出一种难以形容的表情。
     
    那种表情,像是最纯洁的心灵受到欺骗之后的那种幽怨;又或者是最善良的心灵面对冷酷人间的那种悲伤不解。她甚至还皱了眉头。好像我的拒绝是一种天大的辜负,或者是我令她受了天大的委屈。总之那种表情,你很少会在一个孩子脸上看到。那种表情甚至令你有强烈的负罪感。
     
    我又心虚了。她多么可爱,我真不忍令她难受。反正店里没客人,就陪她玩一会吧。我把手伸给她。
     
    她立刻拉着我飞奔到那筐破烂玩具那里,朝我指指那条毛毯。意思是叫我拿起来。我把毛毯拿起来,我不明白她要玩什么。她很兴奋,又拉着我跑过去,跑到老板娘睡觉的桌子边。
     
    接着发生的一幕,我永远都不会忘记。这小天使,她一脸的快乐,手指着老板娘裸露的背脊,天真地望着我。天哪,这孩子是要我把毯子盖在她身上。
     
    那一刻,我相信这世上真的有天使,天使就叫尤丽亚。
     

    白月光

     
    我想起一个朋友。在苏黎世,我们曾经交心。下雪的时候她穿着大衣,长长的围巾,短短的靴子,鲜黄色的挎包,站在中央火车站的大站牌下面等我。她的脸,白净得好像玉石一样,又腻,又冷。她那样站在风口,很多人打量她的美丽。
     
    我们手牵手去火车站底下的亚洲店买东西,买了火锅调料,蔬菜,还有一大瓶清酒。慢慢地走回去。在火车站门口跳上公车。冬天的苏黎世,寒冷而清冽的空气,以及雪,以及人声,梦幻般的真实。我们跳下车,从山坡上走上去就是她的家。她费了心力,在这个无亲无故的城市布置起来的家,在一片整洁的新式住宅楼里。
     
    推门进去,她的家是白色调的。她有某种程度的洁癖,身体上的,心灵上的。她布置了整套宜家的家具——那一年我们是常常逛宜家的。还有她的厨房,她的厨房让我觉得,她从来不在那里煮饭,实际上她是天天煮饭的。那年冬天她买了粉红色的床单,公主一样。从品相上来看,这么美丽又聪慧又高傲的女子,该是公主,只可惜她不是。
     
    她的床头放着简简单单的一枝富贵竹,插在水晶花瓶里。窗台上还有小小的仙人掌。及地的白色百叶窗,遮住落地玻璃,推开门,进到阳台,空荡荡的水泥空间,灰白洁净。阳台上的风景是苏黎世整个城区。从山上这样看下去,很难不觉得美丽。尤其是冬天,那种萧索的况味,值得一生回忆。
     
    我们在阳台上吹了一会儿冷风,回到屋里。在厨房煮东西吃,好像是重庆火锅,记得不真切了。吃得饱饱的,然后我们都坐在干净的地上聊天。天色暗下来,在她没有拉开百叶窗的昏暗厨房里,她点了一盏蜡烛灯,豆大的光芒温柔地摇曳,收音机里反复放着张信哲的《白月光》,一瓶清酒在壶里温了又温,始终没喝完。
     
    那一刻,时间的凝望显得那么不真实。但我记得她的脸,白净美丽的脸,以及脸上淡淡的忧伤,伴随着淡淡的音乐。我们聊了很多事情。关于往事、爱情、生活以及童年。她说了这些年的颠沛流离,说了心里的苦,甚至思绪飞去很多年前,回忆了一生中最快乐的事情,是和父亲在一起,然而他们也几年没有见面了。
     
    我喝了很多酒,但我不知道谁喝得更多,以后的几年里,我孤身一人很少再喝醉。我觉得,人渴望喝醉,无非是为了用力忘记,或是用力记得。
     
    一瓶清酒喝完了。
     
    后来我们在公主的床上睡着了。第二天清晨,我醒来,赶着去上班,没有叫醒她,我只是轻轻带上门。
     
    再后来,我们再也没有那样喝酒,那样聊天。
     
    再后来,我再也没有见到她。
     
    我再也没有听《白月光》,怕忆起你当时的容颜。
     

    春华秋实

     
    你还记得吗?七年前我们初相见,在军训场的寝室里,我们头顶头睡在两张紧挨的床上。我在看《菜根潭》,你在看《燕山夜话》,你好文静秀气,这一幕如此清晰。半夜里,我们睡不着,兴奋地歪过头聊天,隔着铁床的栅栏,我说,你看我们像什么。你我都笑岔了气,说是像探监。第二天我们一起去食堂吃饭,你穿的是一件白底蓝花的连衣裙。这件衣服为什么我没再见你穿过?
     
    你还记得吗?军训完了,我们被批准在游乐园玩一上午。我们都乐坏了,跑去坐了各种各样惊险的游艺项目。最后我们坐海岛船,而且非要坐在最后一排。船摇摆起来,两个嘴硬的人突然都害怕了。不知道是谁先张嘴的,我们唱起了无印良品的《身边》,唱得轻快得意极了。
     
    你还记得吗?我们学校的那条路,路上种了一排树,有桔树,有海棠,有樱花。树上挂着名牌,工整地写着树的科目。我记得,桔子树是芸香科,海棠是蔷薇科,连樱花也是蔷薇科呢。你说植物学是不是很有意思,难怪我那个时候这么想当植物学家。对了,还有车棚边的夹竹桃,可惜没有挂牌子,不知道是什么科目。
     
    你还记得吗?春天,满树的花开,红的,粉的,白的,真应了“落英缤纷”的古语。我们在古文兴趣班上课,还读到过“落英缤纷,芳草鲜美”呢。你我都是惜花人。一阵雨过,许多花儿落地了。我们趁体育课自由活动的功夫,站在树下,吟风弄月的,一面谈论着诗词,一面把落花中完整的一一捡起,夹在厚厚的书里。过了几天,花儿干了,变成标本。颜色也变了,半粉,半紫,半黄,彷佛旧的月历牌。我说,那种颜色叫作“烟薰芙蓉紫”。
     
    你还记得吗?我们放了学就推着自行车回家去,从那条种满花树的路经过的时候,我们唱歌,有时候是周华健,有时候是无印良品,或者是熊天平。我总是把你送到你家门口,再骑车离去。在你家附近的弄堂里,有棵树,记不得是不是芙蓉树,只是记得一树的花开,粉色的花层层叠叠的,压得枝头都弯了,十分壮观。我指着那棵树说,这叫作“重云若望”。
     
    你还记得吗?操场的墙内外种着高高大大的香樟。四季都是绿的。深绿,浅绿,粉绿,黄绿,红绿。树是冠状的,健康又美丽。我说我喜欢香樟。我们站在白楼的窗口看树,隐藏在树丛里的是那一片老房子,红砖坡顶的欧式洋房。红的,绿的,旧的,多么美丽啊。我写过一篇古文来描述校园里这些美丽。依稀还背得出几句:“时春,万物竞发……树型若冠,团团如盖,茂茂轻垂。其标拔则千围不可掩其态,其鲜洁则万辞不足喻其纯……又北侧道生樱树,烂漫轻浓,层层叠绯,似重云若望……”我写完这篇生平最最得意的文章后,交给别人打印,却忘了留底稿。结果别人也不在意,随手搁,最后找不到了。爱文的遗失,使我难过了好久好久,可惜没有过目不忘的本事,自己也无法复原全文,如今时间一长,记忆更是支离破碎。
     
     
    你还记得吗?那个时候你写作文,写我,你说我“总是追求波澜壮阔的人生”,我也写了你,我说你“是个小情小趣的好人”,那个时候教语文的裴老师是个戴圆眼睛的老太太,她在我们的作文本上写批语,叫我们要好好做朋友,珍惜友谊。
     
    你还记得吗?你的发簪,一根用竹筷子亲手削成的簪子,削得精致,顶上还画了小小一朵白梅花,你总是这么巧手的。你有一头及腰的长发,你把长发盘成整齐的发髻,用筷子发簪别好。我喜欢你的发型,古典婉约,又淡泊宁静,像你。后来我从瑞士回来 ,买了一枝名牌的发簪给你,黑底红花,好漂亮。你爱不释手,却不舍得戴,藏在抽屉里。等你结婚那天,一定戴给我看,好吗?
     
    你还记得吗?那个你讨厌的小男孩。你总说他长得像面拖鱼。他的母亲曾经借过一整套《三言两拍》给我。他的父亲,是个医生。有一次来开家长会,他的父亲看见你,问道,请问你是家长还是同学?把你气坏了,把我笑坏了。毕业后我没有再见到他。
     
    你还记得吗?那个可爱又可恶的小女孩。为了省钱,总是先打广告电话,听三分钟广告之后,获得三分钟免费市话,再打给你,说一半若断了,便重新打广告电话。你哭笑不得,无奈极了。她的面容小巧,仿佛卡通猴子。她营养不良,腰好细好细,大概只有你我的一半,我还写过诗送给她,但记不得写的什么了。我画过两张画,一张美少女战士的白描,一张熊天平的素描,就是《爱情多恼河》封面上的那张。画得十分得意,结果脑门一热便送给她了。事后我后悔了,问她要还,她不给,我说我出钱买,她还是不肯。我后来再也没有画过画,渐渐地不会画画了。
     
    你还记得吗?有一年我过生日,跑到南京路去买衣服。我买了一件尼龙革的黑色收腰带帽长风衣,很酷。我买完先去了你家,穿上衣服在你面前左转右转,我说,好看吗?你说,这样的衣服,谁穿了都不会难看。我穿着这件衣服和你去吃生日晚餐。就在你家对面的小火锅店,我们点了很多东西,慢慢地吃,一边吃一边聊天。最后把东西都吃完了,连汤里的番茄都捞出来吃了。这是我记忆中,吃火锅吃得最过瘾的一次。只可惜这家店后来倒闭了。
     
    你还记得吗?我们吃火锅的时候说的那些话。你还说了一个故事给我听,你说从前一个格格,是王爷的女儿。王爷经常单独带着这个格格去一个女裁缝家。女裁缝的儿子和格格差不多大,他们一起玩。后来王爷死了,女裁缝的儿子来给王爷磕头。我说,那后来呢。你说,没有后来了,故事完了。很多年后我还记得这个故事,我想,这个孩子大概是王爷的私生子吧,那,就可以想象出背后的故事来了。
     
    你还记得吗?我们吃完了火锅,心满意足地在大街上溜达。你们家附近的那些路,到了晚上是幽静的。有些影影绰绰的路灯,掩着那些有年头的深宅大院。我们路过那些老房子,心里毛毛的。后来我们看到了卖夜宵的路边摊,我说,我好想吃炒河粉。你点点头,说,我也想吃,可惜我们刚刚吃完火锅,吃不下了,早知道,就少吃点火锅了。你说世界上还有谁能拯救我们这两头猪。后来我们忍着嘴馋继续溜达,一个女人走过来,耳朵上打满耳洞,带了许多银圈圈。我说,大刀王五。我们真糟糕,不等人家走远就蹲在地上大笑了。
     
    你还记得吗?就是那件黑色风衣,我后来穿上了瘾。我喜欢大冬天穿白衬衫,配短裤,外面穿那件黑风衣。走路的时候敞开着,腰带飘来飘去,好臭美啊。大概全校人都是这么认识我的。我骑车上学的时候,也把风衣敞开着,骑着快车,在人群里飞驰。那个时候,我是板刷头,你一成不变,还是挽着温柔的发髻。我们走在一起。
     
     
    你还记得吗?你送给我的,你自己做的那些贺卡。你是学美术的,心灵手巧。你自己买了各色的卡纸,裁出来,折成贺卡,用银色的喷漆喷上色泽图案。最后粘上你自己做的树叶标本。好看极了,送人又别致。你送了我几张,我好好地收着,可惜后来找不到了。那卡上还画着你自己设计的独一无二的徽章,用红钢笔模仿印泥的感觉画上去的,一头小猫的样子。你无论写信也好,写贺卡也好,总是会画上这个。我好羡慕你啊,你真聪明,做什么都做的这么漂亮,这么好。而我的手是笨的。
     
    你还记得吗?我们一起跟学校的团去绍兴。在绍兴的岩石公园,我们开心地玩着,拍了好多照片。那个时候我好瘦好白啊,后来怎么变丑了。我们在湖边长凳上,我一不小心把你最喜欢的一顶旧帽子拂到水里去了。你气坏了,倔强的你跑到附近农家要了一根长竹竿,在水里拼命捞拼命捞,怎么也捞不到。对不起啊,我后来每到一处就找那种式样的帽子,可一直没找到。
     
    你还记得吗?我们在绍兴住的是一家三星的宾馆。晚饭后自由活动,我们出门叫了一辆三轮车,直奔夜市。说好是十块钱的,结果到了目的地,他说,每人十块。我们气坏了,又不愿意扫了游兴,只好给了。我们逛了逛夜市,去看了咸亨酒家,最后买了一个杨桃回宾馆。回去的路上下大雨了,我们没带伞,被淋惨了。眼见路上没有可以避雨的地方,我们索性迈着方步悠闲开了,一边淋雨一边还唱歌。唱的是周华健,对吧?后来回了宾馆衣服湿了,我们把衣服挂在空调吹风口上,一晚上以后,衣服还是湿的,只好穿着湿衣服回上海。
     
    你还记得吗?我们有一次去逛街,回来的时候在你家门口的面店吃晚饭。我吃的是咸菜肉丝面。吃的时候我说,你是一个很淳的人。你误听了,以为我骂你蠢,连面都不吃了,拂袖而去,剩下我一个人好尴尬。对了,连你的面钱还是我付的,你还没还我。你的脾气还真不小。
     
    你还记得吗?我从生物班转学到历史班,转完之后悔恨不已,简直是一失足成千古恨。我每天哭啊哭啊,见了你就说啊说啊。你烦了,说,你怎么像祥林嫂一样。我生气了,我们不欢而散,直到我出国前才言归于好。那个时候的我真是小气。
     
     
    你还记得吗?记得那个时候的他吗?每次上体育课的时候,你总是不爱运动,待在一边看花,看草。他也不爱运动,他是天字第一号不会运动的男生。我认识他比你早几年,却从来没见过他在体育场上的英姿,倒是见了不少苦于应付体育考试的惨状。他那时的理想是做医生,他说,喜欢闻消毒酒精的味道。他的化学真好,好得像我的语文一样驾轻就熟。于是放学以后我们留下来,他给我补习化学,我给他补习语文。没几天,我们被揭发了。老师找我们谈话,叫我们注意影响,弄得我好不郁闷。我猜想我后来化学学得一塌糊涂就是从那个时候起的。
     
    你还记得吗?那个时候他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你坐在离他不远的地方。我从来不见你和他说话。或许那个时候,你眼里看不到他,他眼里也有别人。
     
    你还记得吗?我在外国的时候,你告诉我你和他在一起了。我抓着话筒,目瞪口呆,怀疑你在和我开玩笑。你说,真的。我好长一段时间都回不过神。你,他,我认识你们,我从来没有想过你们会有交集。人生的缘分和际遇是多么奇妙啊。
     
    你还记得吗?你在网上,给我看了你们的结婚照。你穿上了婚纱,他穿上了西装,幸福依偎。我看着看着,那种来之不易的幸福感使我感动落泪了。你知道吗?我一直担心你嫁不出去,我怕没有人要你。我一直想,要是没有人要你,我就买个房子,和你住在一起,永远照顾你,给你买好多好多你喜欢的毛茸茸的东西。结果,你不声不响地安排了自己的终生,让我好惊喜好激动。
     
    你还记得吗?我在瑞士的时候,我好孤独,打电话向你倾诉。放下电话,我突然冒出一个念头,其实这世界上没有一个人真正需要我,即使我消失,他们也不会找我,于是我真的消失了,我狠心一个朋友都不联络。我毕业回来后去了北京,我们断了音讯,差不多有两年多。我心里深深怪你,怪你见弃了友情,不再需要我。但又深深想你,想我们之间这些年来的种种默契。最后,我忍不住了,我打电话给你,两年之后,我重新听到你的声音。还是那么熟悉。
     
    你还记得吗?后来我回了上海,你一定要请我吃饭,还有他。我们见面,在西湖饭店吃饭。你还是老样子,双眼皮,大眼睛,眼神清澈,白白胖胖。看来他把你照顾得不错。他也还是老样子。憨憨的,胖胖的,四方头,小眼睛,说话比机关枪还快,人还是那么聪明。我看着你们,你们在我看不到的地方培养了感情,培养了默契,如今我不懂你们之间那些眼神和暗语了,有点心酸,但更多的是为你高兴。我们吃完饭去逛街,他把你送到车站,轻拍你的头告诉你应该坐什么车,你的表情好温顺,这是我认识你这么久,第一次看到你这样不设防的表情,以前你总是矜持。我真的为你高兴。我们逛街的时候,他发短信来,告诉你他在商场抽奖抽到三包洗衣粉,你笑了,笑得那么甜蜜又踏实。
     
     
    你还记得吗?我们去吃寿司,说起这些年来的人事变化。我问你,为什么不联系我。你说,知道你好好地活在这世上就够了。我说,可是别人会误会你不需要人家了。你说,你应该是可以原谅我的呀。我心里一下子释然了。是啊,我怎么还是这么小心眼呢。我不该记恨你的,你是这么柔弱,内向,封闭,没有我这样一个热情如火的朋友在身边,或许你的整个世界会变冷淡许多。我笑了,心结解开了。我们又是最好最好的朋友了。
     
    你还记得吗?我们说起了从少年时代起的感情。你说,你现在很幸福。找到他的幸福,就像是睁着眼睛看童年的梦想都实现。你说,你小时候喜欢那些毛茸茸的东西,可是没钱买很多,于是梦想着长大了以后要买满一屋子毛绒玩具。你说,没想到,真的能找到这样一个人,宠着你,让你想买多少就买多少。我笑了,你的他说过,要买一间屋,专门给你放这些玩意儿。
     
    你还记得吗?我说我失恋咯。你说,没关系,你选择多。我说此话怎讲。你说,因为你条件好啊,不像我,没得挑,反而能够一心一意。你说完这话我好难过。你为什么这样想呢。在我眼里你是优秀的。比我强多了。你会做饭,会折纸工,会画画,会打扫屋子,从来不泡吧,逛街只买便宜衣服,心眼好,孝顺,人长得也不难看,是个典型的贤妻良母呢。谁找到你一定很幸福,会幸福一辈子的。谁找到我只能自认倒霉一辈子。
     
    你还记得吗?我们去唱歌了。你说你不大会唱歌,只会一些老歌,我说不要紧,跟着我。我们在包厢里,我好疯狂,站到沙发上又唱又跳。你本来很斯文地坐着,后来被我带坏了了,也爬上沙发了。我们唱了好多歌,你说不会唱的歌,我带着你,你不也想起来怎么唱了吗?我还点了《为爱说抱歉》,那首歌音好高,我们唱得好过瘾。
     
    你说,如果不是和我一起,你永远也不可能点这样的歌的。我想说的是,我这个朋友,是为了让你发现无数可能而生的。
     
    亲爱的春华,记忆没有到此结束。我爱你。
     

    用情

     

    她真可爱,我一眼就爱上了她。小小的一朵宝石莲,种在小小的方形磨沙玻璃花盆里,小巧地托在掌心,宝石莲的碧绿滋润,磨沙玻璃的剔透晶莹,好像一盆艺术品。
     
    我把她带回家,养在寂寞的案头。我住在山里,山里固然是好的,可是太冷清。一个人下班回家,房子是冷的空的。现在我有我的宝石莲了,这间屋子里也就有了第二个生命,我给她取了名字,叫安娜玛德莲娜,名字很美,配得起她。
     
    有了安娜玛德莲娜,我比较喜欢回家了,因为推开门能看见她,碧绿地立在木头桌子上。我说,嗨,我回家了,你好吗?她很文静地不说话,真是淑女。
     
    我的小小的屋子,有几样迷你的家具,我一个人住,已然是很丰足了。有了安娜玛德莲娜,家有了点家的味道,所以我很爱她。太阳好的时候把她放在木头窗台上晒太阳,晚上给她浇几滴水。打开木头窗,山坡上的牛羊粪味就飘进来,一开始闻是臭的,久了,觉得和泥土气味混合在一起,非常芬芳。
     
    山里有超市和咖啡店,稀稀疏疏,不上班的时光统统给了它们。还有一条铁路,通到山外面的世界,我偶尔出去看看。山里最好的还是山,那种山和中国是不一样的,没有那么多奇峰峻岭,只是平平坦坦的,一座又一座,连绵起伏。山坡上是修得整整齐齐的草坪,山顶上才有一些树林。我没有上去过,据说那里都是小动物,还有野生蘑菇和韭菜。站在山里看,是看不到头的,视线所及,是山,是山……


     
    山里有最奇妙的一处所在,是山脚下一个麦当劳,玻璃暖棚式的,天气好的时候,从住的地方步行半个小时,到那里买点吃食,坐下,太阳从玻璃顶棚透下来,晒得暖暖的,四面是青山,围得密密的。到哪里找这么可爱的麦当劳!
     
    山里的生活很简单,每天除了工作,就是散步,闻闻牛羊粪味,看看山,去麦当劳的玻璃棚坐坐,回家就和安娜玛德莲娜说说话。我不孤独,但是很寂寞,她又孤独又寂寞,所以我要常常和她说话,让她好受些。
     
    后来,安娜玛德莲娜不大好了,肥润的叶子开始缩水,慢慢一片片掉下来。我吓坏了,掉下来的叶子舍不得扔掉,仍然放在盆里,过几天就枯了。安娜开始憔悴,几个月的时间,她掉得只剩最后一片叶子,孤零零地连在顶端。
     
    我看着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安娜,你怎么了,是我浇水太多,你承受不了这样的爱吗?还是阳光太强烈,把你娇贵的身子晒坏了?一筹莫展,只好每天对她说,加油啊!一定要活下来!!
     
    我在山里住了六个月,最后一个礼拜的时候,安娜玛德莲娜死了。
     
    我要搬家,没法带着她走了。楼下有一个花圃,夏天开满蔷薇,我把她连盆一起埋葬在那里了。我哭了一场,她死了,我的安娜玛德莲娜,我的可爱的。 
     
    后来我离开那里,去了别的地方,还是常常搬家的,看到很多新鲜的东西,但是都不是山里的那些。很多时候想起麦当劳的那个玻璃房子,还有一房子的风景,还有一直说要去爬但是最后也没去的山,还有别人从山上带来的野韭菜,还有牛羊粪味,还有很多很多。
     
    还有安娜玛德莲娜。我想着这一切,想着人的感情。我爱她,而且相信她也爱我。我们是两个生命,偶然相遇了,便喜悦地相爱了。可是她死了,我就再也看不到她。还有那些风景,我也爱那些风景,爱山里的一切,可是我却带不走那些美好的东西,我只是对它们用了情,把我的爱留在那里,然后就结束了。

     

    烤爸爸与库斯娜荷特

     
     
    我在瑞士上学的时候,很穷,确切一点说,是因为我对理财没有概念,老是一有钱就跑去买了喜欢的东西,所以常常身无分文,不得不打工。我的学校极小,在美丽的卢塞恩湖傍边,背山,面水,风景倒是一流的,可是真正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离学校最近的小镇,叫Kussnacht——抱歉我的电脑打不出u上面那两点——是德语,翻成中文意思就是“吻之夜”。这个名字很浪漫,能让我联想起《小夜曲》之类的玩意儿。为了论述方便,姑且先称它为库斯娜荷特。
     
    我在库斯娜荷特找了份工,在烤爸爸店。我们刚到瑞士的时候,谁也不知道什么叫烤爸爸,听到名字都吓一跳,以为瑞士人野蛮至此。后来知道其实就是土耳其烤肉饼的音译。土耳其人把烤肉饼带到欧洲是很明智的,很快风靡,搞得街头巷尾到处是烤爸爸店,生意火爆。(但是烤爸爸传入中国后命运不济,我也不想多谈了。)我认识一个四川女人,开了一家川菜外卖档,竞争不过隔壁烤爸爸,于是愤愤地用四川话骂:“老子给你开个四川烤爸爸!”四川烤爸爸当然是没开成,最后四川快餐也倒闭了。

    烤爸爸是这样的:一张面饼,里面包上生菜、番茄、洋葱、烤肉,浇上酱汁,像我们吃北京烤鸭一样卷起来,卷成手臂粗细的一长条,下面用锡纸抱住,拿在手里吃。生菜用的是欧洲生菜,圆圆一个球的,颜色碧青,半透明,极脆极水灵的。肉是烤爸爸独门秘方烤出来的。那烤肉的机器最有趣,一根长铁棍,从特制的大肉坨中间穿过去,固定在机器上,立着。机器一开就缓慢旋转,背后是烧红的电烙丝对着烤。这样均匀受热,5分钟光景,大肉坨的表面一层颜色就变深了,滋滋冒油,这时候要用工具把肉刮下来。那个工具像一个巨型的剃须刀,刮肉的人双手握着它,对着肉坨从上往下顺着刮下来,一条长长的烤肉便脱离母体。等肉坨一圈转下来便刮完了。用不锈钢簸箕兜住那些肉,倒进保温的容器里面,候着人来吃它。

    我在没有干这份工作之前,最喜欢看烤爸爸店的工人刮肉。我觉得那是一个有趣而且诗意的工作。我喜欢买一个烤爸爸,边吃边看着工人操作。刮肉的时候,他们全神贯注,手握巨型剃须刀,缓慢而悠长地一刮,动作充满劳动的美感,使我觉得,他们其实是在给肉美容。那是一种多么美好的意境啊。我认定这是一份美差。后来知道,现实与想象还是有距离的。

    我进了一家烤爸爸店当小伙计。工作内容里也包括切肉。那是八月份,天气很热。切肉的时候,闻到烤肉香气很愉快,但烧红的铁烙丝的温度,并不很使我愉快,再加上油烟的熏炙,使我油然产生错觉,我哪里是在切肉,我其实就是这烤肉的一部分。

    如此,像炼钢工人一样地锻炼着。诗意是统统没有的了,美感,在观看我切肉的人眼里,可能还是有的,就像我当初看人切肉不吃力一样。

    这家湖边的烤爸爸店。又小,又破,给的工钱又少,工时又长。可是并没有更好的选择,它离学校近,我一下课就可以赶过来,半夜下班了也有车回学校。于是做了半年的切肉机。在我,那是令人咬牙切齿的一份工,然而在别人眼里却是肥差。别人听说我在烤爸爸店上班,无不惊呼,哇,那你不是天天可以吃烤爸爸?是的,天天可以吃。但不幸的是,那半年里,我正诚心地做素食主义者,烤爸爸的肉,是一口也没吃上。当然了,别人不相信。老实说,我自己现在说起来,也不大相信。

    我在学校和烤爸爸店之间两点一线,日子过得极有规律。我每天都可以见到烤爸爸店的两位成员:老板和资深女伙计。
     

    我觉得这个老板是很有意思的,所以我要好好说说他。他是一个穆斯林,他的形象是这样的:高大,壮实,肚子凸起来,头秃了顶,剩下金黄色的一圈卷发,留了胡子,乱蓬蓬的一把金毛。当然不是金毛狮王,金毛狮王是不会秃顶的,而且金毛狮王的胡子也不会是卷的,好像烫过一样。

    关于他的大肚子,形成原因很好理解:因为他是一个瑞士人,一个标准的瑞士人。我看过他进食,面前是甜面包、黄油、蜂蜜。他每咬一口面包之前,都要在上面抹上厚厚一层黄油,并在蜂蜜里再蘸蘸。每一口都如此。我估计他的大肚子就是这么吃出来的,和其他瑞士人没两样。瑞士人酷爱甜食,天下闻名,要不他们怎么能生产出这么好吃的巧克力。他吃完饭,照例也是要再吃点甜食的,比如瑞士小蛋糕之类的。然后他去喝咖啡,喝完一杯,再倒一杯,像我们喝水一样,没有停顿。我十分怀疑,咖啡因究竟有没有提神的作用,要不,像他那样喝,晚上怎么睡觉呢?

    他是一个穆斯林,刚才说了。据说,瑞士开烤爸爸店的人都是穆斯林背景,无从考证。但是瑞士的烤爸爸肉是清一色鸡肉牛肉,从没有猪肉的,这是肯定的。这位老板很会推己及人。他自己不吃猪肉,便认为别人也和他一样痛恨猪肉,要是别人恰恰喜欢吃猪肉,那准是出了什么问题,比如那个人神经有毛病。他偶尔生气骂人,是这样骂的:“去死吧,让他去吃猪肉吧!”我想,这真是世界上最美妙的诅咒。

    这些,是资深女伙计告诉我的。她是中国人,确切地说,她和我是一个学校里出来的,现在在这家店当全职经理,什么都管。有关老板的一切,都是她告诉我的,我彼时没有意识到为什么她能知道这么多,后来他们结婚了我才明白过来。

    我参加了婚礼的布置工作,忙活了好几天,把破破烂烂的店铺搞得喜气洋洋,我们用蜡光红纸剪了喜字,还包了很多春卷。到结婚的那天,我留下来看店铺,他们自己跑去瑞士片警那里登了记。来了很多人,有瑞士人有中国人,很热闹,当晚我的职责就是招待他们的吃喝。这是我唯一一个参加了但没坐下吃席的婚礼。但是结束的时候我还是分到一块结婚蛋糕。

    我吃着蛋糕的时候,想着他们的未来,我不知道他们是否有爱情,又或许也是一场护照婚姻,我不知道她会不会幸福,尽管我很怀疑,但我还是祝福她,在每天守着烤爸爸机的日子里,能够感知到幸福。

    我从夏天打工打到冬天,圣诞节的时候,学校放假,没地方住了,老板说,你可以住在楼上。我收拾简单行李跟他到店里的楼上,走进一间房,很破烂,破烂得有些可笑,我在中国的时候,只有在建筑工地傍边看到过这么破的房子。门窗全部烂掉,墙壁上还有洞,十二月的冷风从洞里灌进来,房间里没有暖气,倏忽之间,使我生平第一次有了一种成为丧家之犬的凄凉感觉。
     

    成为丧家之犬应该是很让人难过的,不过我好像也不大难过。在黑乎乎的破被子里,我迷迷糊糊地睡着,感到悲酸,莫名地又觉得自己坚强又伟大,在这两种心情的交织下,小屋的黑暗给了我前所未有的体验,一种前所未有的,由卑微而产生的踏实。由此我隐隐觉得,吃苦其实是比享受要容易的精神体验,当一个人为了生存而将个体价值压到最低的时候,他是没有选择的,只能被动地去承受,这就像十一晚上去看烟火,人群拥挤,虽然你自己不动,但是别人挤着你,能把你从中山公园挤到外滩。在这种无奈的力的流动中,人会惯性地失去自动的能力,慢慢地习惯了被力量推动的人生。当个体的生存价值变得很贱的时候,人往往是最踏实的。

    我不知道,我悟出的这些算什么歪理,也不知道这些歪理对将来的我会有什么影响。我只是常常怀念库斯娜荷特,怀念烤爸爸的香气,怀念我睡在破屋的小床上,心里凉趟趟的,什么都不想。

    伯尔尼,凝固在历史中的美丽

     
     
    首都,万里河山,千代人物。
    首都,万世乾坤,青云路。
                         ——罗大佑<<首都>>
     
     
    伯尔尼,这个闻名遐迩的古都对我的迎接是:一出火车站,狂风大作,暴雨倾盆。
     
    七月天,我只身独行,衣衫单薄,一下雨便有些冷。我不该在出门旅行之前不看天气预报。苦笑,也罢,斜风细雨不需归,就在雨里走走,看看这万人如海一身藏的皇都。虽然没有绝胜烟柳,但烟雨中的欧洲古城,也别有一番滋味。
     
    慢慢走到大街上,雨小了,看雨中的伯尔尼,很有些首都的气势,花岗岩的建筑巍峨整肃,街道宽敞,彷佛上世纪的大城。恍惚间,如同置身电影场景,惊情四百年,悠悠的历史,带不走的厚重。
     
    从火车站步行十余分钟,就到了伯尔尼最著名的国旗大道。这条街,宽阔绵长,贯穿市中心。大道两边是保存完好的古建筑,楼宇之间紧密相连,少有间隔。这些不过四五层楼高的古老建筑,今天仍是普通的欧洲民居,只是一楼都成了店铺。街上所有的房子外形都一样,一楼门面内缩,留出供人行走的门廊;二楼每隔几个窗口就插着一面大旗,全国各郡各城的旗帜密密麻麻地插满一条街,迎风招展,花花绿绿。
     
    国旗大道是不禁车行的,但是路上汽车却很少,行人自在地走在路中央。沿街全是商店和食肆,有古老的传统钟表店,也有最时髦的服装品牌和麦当劳。因为房舍陈旧,店面又缩在门廊里,门廊下还摆着各色摊档,那些商店看起来就有些杂乱无章,更有意思的是街道两面每隔一段路就有类似防空洞入口的小门,走到地下,全是商店。瑞士的建筑史上,几乎所有建筑下面都有完善的地下避难设施,牢不可破,以应战时需要,这些看来是防空洞的商业化利用。所有这些,让国旗大道上看上去像是欧洲版的城隍庙,繁华、凌乱、亲切、陈旧。
     
    国旗大道很长,每走一大段路,迎面就有一座钟楼,尖顶,钟是彩色的,配着壁画。从钟楼下穿过去,又是一大段路。就这样一直走,看不完的古建筑,数不完的郡旗,穿不完的钟楼,走不完的石路。这条路,不知有多少历史名人曾经走过,里面有伯尔尼人引以为豪的爱因斯坦。
     
    我去的时候,赶上爱因斯坦狭义相对论发表100周年,整个伯尔尼正在庆祝。爱因斯坦年轻时在阿娆求学,在伯尔尼工作,狭义相对论就诞生在伯尔尼。国旗大道两边的糖果店里,摆满了有爱因斯坦头像的巧克力、饼干和糕点,做得精致可爱。价格不斐,买的人却很多,想象他们开心地大嚼特嚼爱因斯坦的样子,失笑。
     
    走到国旗大道的尽头,雨已经停了,天是阴的。走上一座桥,脚下是一条蜿蜒的河流。这条大河,坐火车进站之前可以看到,壮丽地从你脚下穿过,远方,一道铁桥横跨,连接起两岸灰仆仆的大城,纵深之间,难以估量的宏大空间。这就是泊尔尼的气势。它给我的第一印象,是震撼的。
     
     
    我站在桥面上看着这河。想着之前看到的大铁桥,它估计还在很远的地方,这里看不到。这里能看到的,是脚下窄窄的河面,缓缓的水流,河水是美丽的蓝绿色,凝固阴郁。两岸的民居地势很低,得从桥边的石头阶梯走下去。站在桥上可以仔细观察它们的屋顶。清一色,坡顶红瓦,白墙木窗。房屋整肃,形成大大小小的四方院落和窄巷,夹杂生长着郁郁葱葱的大树。由于年代久远,坡顶的红色斑驳成红褐色。河对岸的房子已然是在山坡上了,密密的森林和红顶的房子夹杂在一起,一种难以形容的幽密。这里离商业区的喧嚣,近在咫尺,却仿佛隔了一整个世界,隔了一整个年代。
     
    过桥,从桥边走下去,走进桃源,走进坡顶红瓦的建筑中间。弯弯曲曲的小巷子和大同小异的老房子立刻让我迷了路。走了很久,巷子两边一直是古老低矮的欧式民居,定期粉刷的墙壁遮掩不住从墙里透露出的历史气息,窗框是全木的,斑驳,苍老。巷子里一个人也没有,抬头从巷子狭窄的缝隙中看到阴郁的天空。我驻足,伯尔尼的美丽,是凝固的,彷佛千百年来没有什么东西能够破坏这里的近乎死寂的古老宁静。我这才明白,为什么当初伯尔尼人民一致投票否决了在伯尔尼兴建机场的议案,使得一国首都竟然没有一个国际机场。我完全理解了他们,他们对于古老伯尔尼城的保护和爱恋,他们宁愿舍弃繁华,也要留住这最后的一脉传统气息,只属于欧洲的气息。
     
    我完全迷路了。这才发现,整个伯尔尼是一个山城,依山而建,高低交错,地形复杂。所有的道路似乎都不在一个水平线上,它们在四度空间中错杂成一个精巧的古老的迷宫。这使我想起杜牧笔下的阿房宫,“蜂房水涡,矗不知其几千万落……高低冥迷,不知西东”。
     
    终于走出了那片古朴的民居,还是在河边,沿着河流走,河面变得开阔,水流变得湍急。走了不知多久,一路上一个人都没有。我看到了那座让我惊鸿一瞥的大铁桥。在火车上远望它,如此恢弘,近距离地仰望,却觉得它如此普通。终于拦住一个骑自行车的老人,问他火车站在哪里,他指指河边的山坡,说翻过去就到了。无言,往山上努力爬行。伟大的伯尔尼人,依山建起许多宏伟建筑,高高低低的。在一处城堡的露台上可以俯视河两岸的城市,密密麻麻的一片房子。山路很陡,不过修建地极好。又不知爬了多久的山之后,竟然豁然开朗地走到了我出发的地方,国旗大道的头上。满目又是大城市的商业气息了!我会心微笑,对伯尔尼人在城市建筑上的巧妙心思叹为观止。
     
    天快黑了,风又大,我已浑身冷透,走去麦当劳买了一堆垃圾食品,留着火车上饕餮。回家了。
    伯尔尼的火车站也是极大的。等车的时候,看了看贴在售票机上的地图,今天的行程,似乎已经涵盖了大半个伯尔尼,可是回想一下,我却依然很难构建出一个完整的印象。不识伯城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城中。
     

    烟如往事


    吸烟有害健康。
     
    深夜时分,对着电脑矫情。点上一根香烟,看烟雾在昏暗灯光下翻腾。往事如烟,这是一个用不烂的词汇。由此可见人类的记忆是如此脆弱,所有美丽就如烟雾般转瞬即逝。
     
    人生的第一根烟是因失恋而抽的。那时住在大学宿舍,失恋了一头冲进好友的寝室,发现一帮不知死活的东西正在埋头抽烟,置校规于不顾。看我进来了忙问怎么了。我说分手了,众欢呼,说失恋一定要抽烟以示庆祝,于是在悲壮的心情下接过了人生的第一根烟。抽一口,毫无感觉。还记得那个牌子叫SELECT,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我的最爱。焦油和尼古丁含量是1和0.1。低到不能再低。几乎没有烟味。回国后找了好多地方,都买不到那么淡的烟。
     
    从此开始抽烟了,觉得独行人群,手里夹根烟是多么酷的一件事啊。我的大学时代,学校在一个叫WEGGIS的小镇。背山,面水,方圆一里渺无人烟。学校也不大,百来号人,几十间寝室。学校禁烟,每个房间顶端有自动消防报警器。如果烟雾弥漫会引发报警器鸣声大作,后果是瑞士消防局出动消防车,然后,请付800瑞郎出动费吧。当然,那钱是始作俑者自己掏。所以,在寝室抽烟可不是好玩的事。不过没关系,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中国人是全世界最聪明的。为了能在寝室抽烟,兄弟们费劲周折。首先无论何时,抽烟一定要窗户大开,以便通风。烟头也不可乱弹,一般是以玻璃杯装水做烟灰缸,抽完了塞在床底下。关于烟灰缸有一经典故事,一日与姐妹往兄弟寝室串门,兄弟乃一老烟枪,见我们来了,热情招待,摸出一个铁皮饼干盒,姐妹忙说,不用不用,我们抽根烟就走。兄弟慢吞吞地看我们一眼,打开饼干盒,——只见满满一盒烟头!据说还有不怕死的在寝室吃火锅,为防警报器碍事,用一湿袜子套住,一时传为美谈。
     
    有时去男生寝室串门,一屋子烟味,如同奥斯威辛毒气室,百思不得其解他们怎么躲过突击检查。有一日终得到答案。我在一男生寝室正看电视,三个老烟枪兀自抽烟。忽接一电话,乃楼下姐妹好心告知,查房的来了!我还没反应过来,只见他们三个迅速行动,一个冲去打开所有的窗户,一个拿起烟灰缸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藏好,另一个飞快拿起桌上的BOSS香水一通狂喷,于是一室清香。合作完毕,三人立刻懒洋洋躺下,这时查房的冲进来,四处嗅嗅,无话可说,走了。目睹全过程的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学校地处偏僻,晚饭后无事可做,为了不让学生闷出神经病来,主要还是为赚点钱,该校自设一酒吧,由地下室改建,设备还算齐全,有舞池,有台球桌。到了晚上,无聊的人全都聚集到这里。无论是打台球的,喝酒的,跳舞的,总少不了点上香烟。那场景颇乌烟瘴气。刚来的时候和一帮朋友一吃完饭就泡在酒吧里,也不干什么,就静静地坐着,抽烟,聊天,喝点果汁。后来开始嫌吵,去得少了。我到现在都讨厌那种喧嚣的场合的。告别酒吧,一班狐朋狗友开始游荡于湖边的山径。无一例外是人手一烟。散散步,谈天说地,心怀敞开,无忧无虑。那段时光是多么快乐,尚未经过生活洗练的我们还保留了学生的单纯,还不用为生计奔波。每天晚饭后抽烟散步就是最大的正事。也因此聚集了一帮烟友。有男有女,天南地北,彼此胡吹乱侃,消磨时光。


     
    念大三的时候,当年一起抽烟一起颓废的朋友都散去,有的回国,有的干脆不知去向,只剩下我和郭佳还住在学校里。郭佳,我的铁杆姐妹,山西人,美女,性豪爽,好抽烟,大三一年我唯一的烟伴。关于狐朋狗友,我是这样解释的:我一个人的时候一天抽半盒烟,她一个人的时候也是一天半盒,我们凑到一起的时候,凡她抽必发给我,我抽必发给她,于是,我们在一起每天消灭香烟两盒。看美女抽烟是一件极爽的事,在烟雾中,分享同学三年的所有快乐记忆。此美女不但好抽烟,还极为健谈。记得那时在一起,每天聊天到两三点才睡觉,第二天六点照样起床吃饭上课,精神百倍。

    我与郭佳有一次聊天,从晚上十点开始,一直聊到半夜两点,毫无睡意,寝室抽烟不便,我说不如去湖边散步,她答应。于是大冷的天,一起穿上大衣,揣上各自的香烟,出了校门,往沿湖边往镇上走。从学校到Weggis镇上,步行需40分钟。沿着卢森湖边的公路一直走就到了。卢森湖是全瑞士最美丽的湖泊,宁静,幽深,四季都是蓝色的。湖边的青山连绵起伏。行走在山水之间,净化心灵,是最好的短途旅行。冬天的夜里,湖上有一层寒气,山边黑漆漆的,唯一的光线是昏暗月光。两个中国女孩,人手一根烟,行走在这样的路上,听湖水轻轻拍打湖岸的声音,伴随彼此的轻声细语。我们一直走,路,仿佛没有尽头,如果没有尽头也好,因为可以和好朋友一直走下去。走了很久很久,最后我们谁都不说话,只是沉默地抽着烟,一直走到镇上。整个镇已经睡熟了,我们在湖边码头静坐,到四点往回走。走到学校的时候,天已微明。不打算睡觉了,在饭堂外面的大厅坐着继续聊,过会就开早饭了。一晚上抽烟无数。那是我们大学时代最后一次一起疯狂。
     
    不在学校的日子,到处打工,疲惫和寂寞是抽烟最好的理由。有次在一家餐馆打工。每天洗碗到凌晨三四点。一同工作的男孩子也是上海人。据说历过些沧桑,眼神很深沉。每天十二点后老板走了,留下我们对着堆积如山的碗开始卖力劳动。有人做伴也就不觉得太辛苦。男孩子一把好嗓子,一边洗碗一边高歌。从欧美流行曲唱到苏三起解,听得好不过瘾。渴了装一海碗冰红茶,作梁山好汉状一饮而尽。渐渐地力气耗尽,歌也唱不动了,碗也刷不干净了,这个时候男孩子会适时地递过来一个眼神:“我们出去抽根烟吧。”我沉默点头。于是一起走到厨房外的走廊上,席地而坐,他掏出烟,分我一根,两个人一起抽。抽完了,再一起回去对付那些碗。
     
    这个朋友,现在不知道在哪里。
     
    我有一大半的时候都在苏黎世。苏黎世的郊区多山,房子便宜。有一次在山上的一间小出租屋暂住。同住的朋友也是烟民。半夜聊天,聊起漂泊异国的感受见闻,话匣子打开了,聊到三点多,香烟告罄。干聊天不抽烟是很难受的,两个人憋着,终于憋不住了,说要去买烟。当时穿着睡衣,也懒得换,套上羽绒服就往外走。苏黎世刚刚下过雪,空气是干净冷冽的,吸进肺里冰凉。山路陡峭,尽是积雪。买烟要下山,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在这山路上,斯情斯景,是如此孤独,终身难忘。终于走到山下的小火车站,买到烟往回走的时候,人已经冻僵了,再走回山上的小屋,觉得那真是人间最美好温暖的地方。
     
    在瑞士三年南北漂移的时光,大部分是一个人度过。异乡的滋味,也不尽然是寂寞孤独,更多的,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失落和茫然。抽烟也成了派遣不良情绪的最佳伴侣。其实,我始终没有烟瘾,我抽烟,感情上的依赖,远远大于生理上的习惯。于我是,于郭佳也是。遥以此文送给天各一方的好朋友。我知道,她还在继续抽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