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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爱玲永不会知

    今日出版界一盛世,张爱玲遗作《小团圆》将出版,有如打了一支强心针般教整个出版市场振奋,广大张迷更是欢呼雀跃。其文学意义,仿佛有如《红楼梦》后八十回的被找到。作为一个并不是张迷的读者,虽未能有如此兴奋,但也能理解个中的心情。我是红迷,若后半部《红楼梦》能出版,我大概要“漫卷诗书喜欲狂”了。
     
    然细看关于《小团圆》的创作背景和一些出版琐记,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小团圆》始创作于上世纪七十年代,二十年中几易其稿,直到张死去也未完稿。而其中内容又多影射张胡之恋,具有自传性质。据说张爱玲已经在遗嘱中明白表示应将此书销毁,不得出版。原因可能就是因为此书与她的私人情感有关,她不愿意披露于大众之前。当时详情失考,遗嘱却是白纸黑字千真万确。

    违背她的遗愿,出版《小团圆》,对书迷是福音,对她则有失尊重。万千张迷说这是出于对张的爱,是造福文学界云云,都有违一个事实,张爱玲首先是她自己的张爱玲,然后才是世人的张爱玲。她是她自己的张爱玲,因此有权将自己不欲公开的著作付之一炬。如果说她死了,她的意志就无效了,那么出版《小团圆》的行为与奸尸有何异?原谅我用词不雅,我真不想侮辱她。
     
    我不是张爱玲的书迷,但我想,如果她千真万确说过,“《小团圆》应该销毁,不予发表”,那么,拿这书稿放在我眼皮底下,我也不会多看一眼。这是对死者起码的尊重。一个人总有权力决定自己写的东西哪些可以公开,哪些不要公开。文字对于作者,尤其是剖白自己心路历程的文字,其隐私程度与裸照无异。若说爱张,首先应尊重张的人权。以爱为名,行看裸照之实,此爱有何伟大可言?
     
    不如索性承认了吧,张有价值,文学价值也好,市场价值也罢,总之出版张的遗作,能够带来许多好处,反正人死了,不会出声,就放心大胆地出版好了。当然,我在这里并不是指责皇冠出版社或者是张的现任遗产继承人唯利是图,个中动机、心情、曲折、压力,都非外人能窥一二。就事论事地说,违逆张爱玲的遗愿,绝不是一件公平正义美丽的事情。
     
    张爱玲泉下有知……人已死,她永不会知。但我们还活着,我们岂能不知,什么是爱,什么是尊重。

    玉女的悖论

     
    玉女者,冰清玉洁的女子也。要论古往今来真真假假的玉女典范,当以古墓派的小龙女为首。小龙姑娘符合玉女的所有条件,无论是身体的硬件还是精神的软件,她都具有玉女卓而不群的风姿,肤白胜雪,神定如冰。《神雕侠侣》全书最不拘一格的一笔,乃是玉女小龙姑娘被道士尹志平迷奸。玉女失贞,英雄断臂,乃见《神雕》之不俗。由于金庸为玉女讳,所以我们无从得知小龙姑娘在和尹志平交媾的时候,是否生平第一次有了性快感。但据我想,应该是有的,如若不然,解开蒙眼布的小龙女,应该一巴掌灭了孽徒杨过,而不是羞答答地向他示好。当然这些都是不能写在书上的。 玉女之所以是玉女,完全在于她遗世而独立的贞洁,要是金庸实话实说,说小龙姑娘在被迷奸后得到性启蒙,有了性意识和性需要,岂不是大煞风景。所以在尹志平的恶行被揭穿之前,小龙姑娘虽然也和“她以为和她有过性关系”的杨过一路同行同室而居,但再也没有过任何涉性的情节。或许她内心是情欲奔腾的,但为了维护她在书中的高洁形象,作者是不可能对此有描述的。有性欲的女子即刻沦为凡俗,与玉女无关了。换言之,玉女者,无欲无求的女子也。至于一个女人若是无欲无求是否合乎人性,则似乎不影响玉女成为道德典范的合理性。
     
    要是这个前提能成立,那么玉女能成为道德典范,就是一件很微妙、很值得研究的事情了。不消说,自古我们是推崇女子禁欲的。伦理与法制都明确了女性的性欲必须在合法婚姻的前提下才能存在,非此,即淫。至于女人为啥要受这种钳制,伦理和法律都给不出一个具有科学性的分析报告来,只是认为这是一种天经地义的人伦,为维护这种人伦,可无所不用其极,比如对行淫者可剥夺其生命。野蛮的封建史自然是有违人伦的,但其对女性的性控制也不是完全不能被理解。父权社会需要强有力的伦理支持来保证家族制度的稳固。剥夺女性的性权力,最大的好处是维护家族血统的纯正。为了这种进化上的需要,人类自欺欺人地将贞洁推到一个道德高度,以道德灭杀女性的性权力,并使之彻底合理化,成为世所奉行的道德标准。
        
    但要推到至古,则这种伦理又站不住脚。要是用淫来做恶的指标,那《诗经》可是彻头彻尾的诲淫诲盗了。远古的诗人实即劳动者们,不厌其烦地用诗的语言来描述男女一见钟情共赴云雨的画面。原始的人欲被赞美,性感丰硕的女体被以艳慕的口吻来描述,生殖崇拜有如后来天经地义的贞洁观一样,理直气壮地存在着,并不以为耻。
        
    我们的社会是从什么时候逐渐演化成崇尚女性禁欲的,这是历史学家的功课,涉及到文献的年代、制度的变迁、社会结构的调整种种种种复杂的历史资料。较为公众所熟悉的,是宋朝儒学的高峰对女性的禁锢。一代儒宗朱熹——他被大众普遍认为是压迫妇女的罪魁祸首——把对贞洁的推崇做到了极致。普世价值将贞洁列为受道德推崇的典范,这是个人无从辩驳,无力反抗的。尽管那也没啥科学性可言,但一旦成为一种伦理指标,也就被认为是天经地义。
        
    中国社会的性解放浪潮,实际上是近十年才具备了普世规模。在80年代我们还有严打之说,男女当街搂抱接吻不但是缺德,而且犯法,更无论婚前性行为了。但固化的社会伦理在现代化的冲击面前是不堪一击的,经济的发展决定了婚姻制度的权威地位被动摇,性的开禁就势所难免,有如开闸泄洪般声势浩大。换言之,一切性的解放或禁锢,并不是独立存在于人类的伦理观念中,而是随着经济发展不断变化,所谓性道德和贞洁观,很大程度上是将“女性牺牲性权力来维持社会结构”的事实合理化的一种手段。
        
    以这种达观的视角来看待玉女的道德高度,自不难看出其中有乖人伦之处。饮食男女,人之天性使然。无论男女在成年之后都不可避免地要面对自己的性意识觉醒,从而产生性欲。男性若坚守性道德,表现得无欲无求,他不见得会赢得多么大的美誉,也不会有人夸奖他是玉男(搞不好会被认为是ED);而女人的冰清玉洁则是道德上的“高尚”。同理,男人风流倜傥,很可能成为佳话,在女性则是“淫荡”。男权社会对女性性权力的禁锢,荒诞有如此般。
        
    玉女被推上虚无的道德高度,是不可避免的封建残留。难以个人的理性力量来推翻它。自然,社会所遵循的道德判断标准也是和它一致的。如果说“女人的性权力应该被控制和剥夺”,恐怕没有多少人会明确支持,但换个皮面,说玉女是道德的美好的人性的高洁的,则举世推崇。
        
    近来若论大事,则民生之艰,还不及港星之艳照。钟欣桐,或者称她为阿娇,是一个以冰清玉洁的玉女姿态出现在公众面前的明星。她以一些具体的言行来巩固她的玉女面目,比如明确表示反对婚前性行为,比如表示看到他人当众接吻会感不适。不消说,要是一个成年女人,连看到别人接吻都浑身不自在,这人肯定没发育好。而提倡婚前守贞,这虽然没什么不对,但也没什么大对,性既是私权,提倡禁欲就没什么道德高度可言。问题是,没什么道德高度可言,甚至是有背人伦的行为和意识形态,被普遍当成了圣洁的表示,这种道德观本身就是大大的虚伪。阿娇是一个顺应大众虚伪的道德观卖力演出的演员,并且以其演技逼真获得了玉女的美誉。
        
    艳照众人看,秽闻天下闻。玉女被揭穿是一个虚伪的人,大众在叫嚣要惩罚谎言和虚伪。问题是,当一种道德观本来就是虚伪的,而一个人又伪装了这种虚伪,那么,到底哪一个环节更虚伪?揭穿了本质,究竟是证明了她的虚伪,还是还原了她的真实?
        
    用虚伪来配合虚伪,又被虚伪指责为不够虚伪,这才是这出玉女变欲女的闹剧中最有趣的双重道德意味。

    转载吴亮先生评韩白之争

     
    韩寒是红卫兵吗
    他有崇高理想吗
    暴力不是红卫兵的本质
    想一想吧
    红卫兵是独裁者加法西斯青年群众运动的产物
    也是极权社会脱序的产物
    可惜
    它现在被浅薄的人当成了形容词
    暴力从来不是问题
    更不是野蛮的问题
    暴力的要害是以崇高的名义得以施行
    比如
    为了维护父亲的尊严
      
    在文化的意义上
    韩寒是弑父者
    在政治的意义上
    红卫兵是拜父者
    谁在骨子里与红卫兵血脉相连
    想一想吧
      
    我依然喜欢韩寒
    哪怕他并不在乎我

    人们啊
    为什么总让事物的表象所蔽
    陆天明是悲剧时代的作家
    韩寒是喜剧时代的作家
    在悲剧作家眼里, 喜剧作家是无聊轻薄的
    在喜剧作家眼里, 悲剧作家是刻板沉重的
    在我眼里, 这两种作家都同样做着英雄梦
    悲剧作家仍孜孜不倦地在他的作品中寻找或制造古典英雄
    而喜剧作家则在他嘲弄英雄的作品一举成名之后成为当代英雄
    这就是这场文坛闹剧所引发的历史悲喜剧之双重意味  
      
    韩寒口吐脏话并非是无教养
    而是一种故意的冒犯
    他认为他被冒犯了
    于是使用脏话进行反击
    结果, 最早的冒犯者闭嘴了
    我们看到有趣的一幕
    脏话战胜了假权威
    却付出被指为无教养的代价  
      
    陆天明是位谦谦君子
    他由脏话联想到暴力
    当然他有联想的权利
    面对世界上无处不在的暴力他束手无策
    对一个孩子的脏话却义愤填膺
    我们时代的致命要害
    仍是假话盛行
    脏话仅关乎个人教养
    假话则关乎整个社会的政治伦理  
      
    我知道陆天明是一位崇尚讲真话的作家
    但仅仅在虚构文学中讲真话是不够的
    我也知道陆天明还是一位崇尚道德的作家
    但要理解年轻一代, 仅仅以道德眼光去看是不行的
    前喻文化时代早已过去
    看不惯一个事物比理解一个事物要容易得多  
      
    陆川的失态不是基于他的家教
    而是基于他骨子里的文化傲慢
    但文化的的确确四分五裂了
    陆川的错误不在他也讲了脏话, 不, 他正当地行使了讲脏话的权利
    陆川的错误在于, 他讲脏话背离了他一再标榜的儒雅家风和一贯的正剧表情
    陆川的最大错误是
    他终于误入了韩寒为他设下的脏话陷阱  
      
    如果脏话真的类似暴力
    而陆川认为可以在崇高的名义下使用之, 即为了维护父亲的尊严
    那是极大的虚伪
    韩寒的暴力语言仅仅是种冒犯
    陆川的暴力语言则是公然恫吓
    谁是红卫兵?
       
    今晚换个话题
    我们有没有反对的权利
    哪怕反对我们并不熟悉之物的权利
    涉及信仰, 趣味, 偏见, 教养, 族类, 朋党
    以及我们天性中的敌意根源

     

    洪战辉与中国式感动

     
    最近电视里在重播《还珠格格》。这个电视剧几年前很火,隔了几年拿出来看,觉得恶心得不行。里面的男主角一张嘴:“皇阿玛,这一切都是从你是风儿我是沙开始的……”电视剧里的人老是用念诗的口吻说话,还热衷于“感动”。老是一脸纯情地说道:“我的心里充满了感动和震撼……”这就有点让人受不了了。照我的想法,感动是自发的,如果一个电视剧或者别的什么东西存了心要让你感动,又把这种用心表现得太露,我认为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关于中国热衷于感动,或许可以归结于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真实生活充满了冷漠麻木,于是需要一些调味剂来刺激人心召唤人性。不但电视剧用力煽情,我们还有专门的感动中国人物的评选。这档评选每年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一轮又一轮的感动。
     
    “感动中国”的人物,入选者除了一些因为官方原因必须入选的,其余都是在道德上堪称楷模的人物,是无私奉献的好人。比如徐本禹,比如洪战辉,自己吃了很多苦,来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们,这种境界确实令人感动,当然比煽情的电视剧来得真实伟大。入选者都怀着一种对社会的高度责任感。今天刚看了洪战辉的访谈,说到责任,他说一是要对自己负责,二是要对家庭负责,再就是要对社会负责。
     
    这使我对这档评选的社会意义产生了某些怀疑。比如责任,徐本禹放下自己的学业,去贫困山区教书,按人生的正常轨道来说,这件事本不属于他的责任,这责任该是有关教育部门的。洪战辉一边上学一边受苦,拼命养大捡来的妹妹,这责任也不全是他的,应该也有政府福利机构的份。但是教育部门没有解决好贫困山区的教育问题(且不论是因为什么原因),福利机构也没有向洪战辉提供多少帮助,总的来说,就是社会对个人的责任没有尽到,于是某些个人就不得不背负上了更多的责任。对个人来说,这自然是很伟大,很感人的。但对社会呢?如果说社会的某些部门未能尽责,个人就应该牺牲他自己,这恐怕不是一种符合人道主义的想法。对于这种想法早就有现成的句子来阐述:“不要问国家能为你做点什么,而要问你能为国家做点什么。
     
    中国人所推崇的道德观里,有鼓励个人牺牲的成分。先人后己,杀身成仁,舍己救人。单从道德上来说,提倡压制私人的欲,成全社会的义,是一种理想的境界。其核心是要每个人都做好人,都愿意牺牲自己的利益。当利无人争,社会自然太平。现实社会的问题是,道德至上人人良善的理想永远不可能实现。道德对于社会的制衡作用便受到限制。在这个前提下,鼓吹个人牺牲,意义终归有限,对那牺牲的个人,也就不那么公平。
     
    最近打开电视常常见到洪战辉,从主流媒体对他的褒奖推崇,我感觉到一种道德上的别扭。普通老百姓看了他的故事都很感动,有人说他以及他们(这个评选中的所有人)是中国的骄傲,中国的脊梁,中国的魂中国的魄,之类溢美之词数不胜数。可我觉得,要是常常出现洪战辉式的人物,那可是一件耻辱的事情,当然不是说他做出的事情是耻辱,而是说,要是我们的社会制度不完善,无力(或者是无心)来帮助弱势人群,而常常要迫使个人来受苦受难承担责任的话,那绝对不是什么光荣,相反是一种可耻。但是铺天盖地的是对个人牺牲的褒奖,却看不到对社会的批判和反思。如果你不认同,只要这么一想就行了,我们有脸到国际上宣传这种感动吗?话说回来了,我们也不是没有宣传过。
     
    洪战辉是个很老实的人,他说:“苦难不是个好东西,苦难是财富那是骗人的。”这话必然有人不爱听,有人更想听到的是“苦难是一种难得的财富啊,我很感激这些年吃苦的日子”之类符合主题精神的话语。换言之,作为一个道德楷模,你不但要受苦,还必须是一副甘之如饴回味无穷的样子。我们社会的主题是舍小我为大家,在这个主题的笼罩下,个人牺牲是一种伟大的光荣,所以洪战辉还不够伟大,不够感人,和“感动中国”的核心思想有点出离。
     
    我通篇都在批评“感动”,其实我看了洪战辉的访谈也很感动。这里有一个矛盾,一方面,社会的文明建设并不靠个人牺牲,所以此类宣传的泛滥让我感到忧心;另一方面,社会风气不如以前了,确实需要这样的正面人物来鼓舞人心,召唤正义,适时地给民众一些感动。解决这个矛盾的办法是,我们感动完了,最好顺带思考一下社会对个人的责任。
     

    北外处女调查的逆向思考

     
    有人搞了一个大学处女率排行榜,上面注明了各个大学在校生的处女率,其中北京外国语大学的处女率是15.86%。北外的几个女生觉得这是对她们的侮辱,于是自己也搞了一个校内女生性调查,结果北外女生的在校性行为率是11.5%。有人为她们叫好,认为这是一种悲怆的尊严呼唤……要我说,这两帮人都无聊得很,而后者尤其。
     
    北外这几位主持调查的女生,自称“六处女”。她们认为这个排行榜是在把大学女生妖魔化,不公平。于是她们要为姐妹们正名。关于处女排行榜这回事,确实有点侮辱人。我们都见过,有些猪肉通过检疫之后,会在身上打上蓝色的标记,表示这肉检验过了。人不是猪肉,人有人的尊严,把处女问题拿出来说事,就有点给猪检疫的味道,是处女的,脸上盖个蓝章,以示纯洁。没有蓝章的一律都是骚货。可以想见,搞这种排行榜的人抱着的就是这种心态。有点变态,有点幸灾乐祸。总之不是什么好的心态。不过,北外这几位处女小姐,似乎认不清这种侮辱的本质。搞处女排行对女性的侮辱,并不在于处女率的高低,而在于,这是把女性的尊严降到待检猪肉的高度,并且包含着一种“唯处女纯洁论”,有病的猪肉不是好猪肉,不是处女的女人就不是好女人,这才是真正的侮辱。如何对应这种侮辱,我举双手赞成《南方都市报》上一位五岳散人先生的话:对付这种流言其实发表一个声明就可以了,声明上面就写四个大字:关你屁事。
     
    北外这几位处女,既可敬,又实在傻得要命。照她们的理解,要证明女大学生的清白,要反妖魔化,就得提高北外的处女率,争取多立几座贞洁牌坊。这倒和男权社会对女性的要求不谋而合。我们都知道,处女这个问题,对男性的意义要远远大于女性。因为大多数男性都有一种处女情结,此情结表现为:他们向往和处女发生性关系,把多多的处女变成非处女,然后再找个处女做老婆。总之,无论与之发生性关系的那个女子是不是他的终生伴侣,她都最好是个处女。这些男人都很难接受妻子是非处女,即使他们自己早就不是处男了。这种双重标准本来就不公平。难得的是,竟然还有女大学生自愿迎合这种标准,争着抢着表明自己的处女身份。注意了,我说的是“争着抢着表明处女身份”,不是“争着抢着做处女”,我没有嘲笑坚持婚前贞操者的意思。处女或非处女,本就无关道德,只是个人选择。为了迎合男权社会而非得做处女,和为了显示自己的性开放,非得不做处女,都是莫名其妙的愚蠢想法。看来北外六处女就是那前一种。在她们的观念里,非处女=不纯洁。她们这样设定了自己不说,还非得套用到全校女生身上。究竟是可敬还是愚昧,真值得好好讨论讨论。
     
    关于“争着抢着表明自己的处女身份”,让我想起这么件事,年前有几个富翁征婚,开出的条件都差不多,其中一条就是,必须是处女。由于是富翁征婚,所以应者如云,上千美女排队应征,均为处女。其中有一个女子说:“我们留着这个(处女身),不就是为了卖个好价钱吗?”这事是个趣闻,没什么好谴责的,要是非得总结出什么“现在的女孩子真虚荣啊”之类的结论,就有点上纲上线了。
     
    看来,处女之身是个好东西,上可以证明自己的纯洁,下可以增加嫁入豪门的筹码,总之有百利而无一害。但是在这两个事件中,处女的意义是不同的。前者某种程度上代表了纯洁,后者则是将处女作为一种交换财富的条件,也就是说,不那么“纯洁”。同样都是处女,在不同的价值体系中,就有了不同的定义。我很想知道,如果有一天,全社会的处女都争着抢着留着处女身以嫁富翁,然后又有人搞了一个“大学处女嫁入豪门率”加以谴责,北外那六位可爱的处女,又将作何感想呢?是否要以本校处女率低为荣?因为处女率低代表她们对财富的不屑一顾,也是一种纯洁啊。
     
    相对于社会的复杂性,北外六处女,还是显得单纯。她们在捍卫一种道德信念,尽管我认为这种道德信念并不正确,我还是要对她们保留一些敬意。
     
    事实上,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认同性是一种人的基本权利。追求性的平等,表现在女性也可以追求正常的性生活,并且有权利选择性的对象和性关系发生的时间。换言之,女性有选择不做处女的权利。在中国传统的道德观里,把一切婚前性行为统称淫乱,就是对这种权利的否定。女性不但没有性权利,而且一旦越界,就会被认为在道德上是有罪的。我们叫嚷了多年男女平等,但是在性方面,还远远不平等。提倡性的平等并不是鼓励女性滥交,而是希望社会的价值观能公正一些,当一个女子从处女变为非处女的时候,我们不再界定她是罪人。

    制度的杂思


    我现在觉得我们的社会,有一种危险的思维倾向正在蔓延。那就是当违反制度的恶性事件或不良现象发生的时候,人们第一时间所反应出来的,往往是道德上的批判和思考,而不是制度上的反思。
     
    这种思维的问题在于,先设立了一个前提,即社会是由道德支撑的,人的良善和公德心都是理所当然的。在这样一个并不存在的前提下来看制度,人们对制度的包容性就强了很多。于是我们看到的听到的,往往是无能为力的道德批判和无济于事的道德讨论。当人们纷纷叹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时候,等于是在用道德问题掩盖制度缺陷。不可否认的是,从人性的角度来说,人的恶根,自私贪婪才是恒久存在的因素。而制度的存在就是为了钳制这些恶根。如果恶性事件的发生是由于制度的不作为,那么任何道德讨论都是无意义的。比如我们在公车上看到老弱病残孕,却无人让座,于是开展了一场道德讨论。这种讨论的出发点就是不正确的。我们能确保社会上的每个人都良善吗?如果不能,那就应该从制度入手,以制度来保障弱势人群坐车时能得到相应的权益。问题是,我们并没有这样的制度。以道德讨论代替制度反思,是国人在制度上的无能的一种体现,是制度问题的遮羞布。
     
    人们对于社会,依然存在着某种程度的幻想。渴望一个“夜不闭户,路不时遗”的全民良善的时代来临,并且渴望众人能够在道德上奋勇向前奋不顾身,做某种牺牲以补制度的不足。这使时代陷入畸形状态。一方面用道德讨论来代替制度反思,一方面对牺牲个人利益来弥补制度不足成就国家利益的典范大力吹捧。我们曾经迷信过“不要问国家能为你做什么,而要问你能为国家做什么”的思想。这种思想固然有高尚伟大的一面,但也反映出观念上的不健全,自动自觉地放弃应得的权益,还认为是一种高尚的行为。这既有儒家思想遗留的成分,也有对制度无能为力的外因。换而言之,因为我们对制度改革无能为力,对人权的争取无计可施,所以我们需要这样的观念来麻痹自己,这和“儿子骂老子”的阿Q精神如出一辙。
     
    社会需要一个健全的制度。在这种制度建立完全之前,我们必须先建立文明民主的观念。我始终相信一个终极文明的社会是以个人的权益得到尊重和保障为基础的。在一个文明的社会中,人作为一个个体存在,他的所有权益和需要都应该得到充分的保障,只要这种权益是符合人性规则的且对他人无危害的,就应该被看作是神圣和至高无上,任何别的权益的实现都不能以牺牲这种权益为前提,甚至于国家利益。在中国尤其。我这样说,并不是因为我自私和不爱国,而是因为在一个不健全的制度中,所谓的国家利益有时并不真正代表国家。不能用执政党的利益等同于国家利益。
     
    虽然在我们还没有争取到人权的时候谈人性还早了点,但我们应该有这样一个概念,人权,是为人性服务的。而人权的尺度归根结底应该决定于人性的需要。制度的建立应该兼顾两个方面,一是钳制人性的恶,二是保证人性的合理释放。我们在这两个方面都做得不很好。在中国漫长的思想史上,占主流的儒家思想并不是以人性解放为目标的思想,相反它倡导压抑人性来投身社会秩序的建设。儒家思想对当时的封建社会来说,确实是一帖良药。但是时至今日我们仍然没有从这种思路里面解脱出来。我们有许许多多违反人性规律的所谓道德标准。于是我们很多时候并不受制于法律而是受制于一些约定俗成的道德规范。对此我们竟然还习以为常。于是人性化的思考日渐式微。
     
    在历史漫长的演化过程中,可以看到家庭,家族对个人的束缚和影响慢慢地淡化,个人主义慢慢抬头。然而我们又一次偷换概念,把个人享乐主义等同于个人主义。我所谓个人主义,是指在社会文明进化的过程中,社会的组成因素将由家庭转换成个人,而本来由家庭关系所产生的种种责任和义务,也会慢慢地转换成由国家统一承担。将人从家庭的桎梏中解放出来,使人有更多时间空间来释放自己的人性需求,使人活得更自我,是文明社会的终极追求和必然结果。
     
    这个文明的社会离我们究竟有多远?也许我们只能无限接近而无法最终到达。但是人类所有的思想工作,都是为了能够向更文明的社会迈进而努力的。只要坚持思考,答案,总会来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