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歆照's profile南若寺PhotosBlogLists | Hel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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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离的慈悲有一封信,还一直躺在我的邮箱最底部,那是四年前的恋人写来的分手信。四年前我刚刚开始接触网络,我们在网络上认识,爱得死去活来,最终还是因为不合适而分开。这封充满感情的信曾经令当时的我哭得歇斯底里,四年以后再看,仍然感动于这份久久的情怀。在信里,他说到,将来可能会有一天,我将为过去的感情经历和一些选择感到后悔,如果有这一天的话,他提前安慰我。
四年来,每次看到这句话,我都想告诉他,我没有后悔,但我收到了他隔着时空的安慰。
而我们已经出于私人的原因老死不相往来了,我没有机会再告诉他这些。
经年的情感,如梦如幻。
数天前,我在熟悉的论坛里闲逛,看见一个陌生的ID,我随口问这位陌生的朋友,我们以前有没有在线下见过面。几天后我收到他的邮件,里面只有一句话,只说,××(我的一个很少被人唤起的昵称),江湖上行走,缘分到时,亦是相见。
我凝视着那句话,如见惊雷,竟然热泪盈眶。我串联起许多温暖的片段,感觉自己被一种巨大的情怀所包围。在其中,我感受着生命的荣宠与慈悲。
我走过许多的路,爱过许多的人,也被许多的人爱过,并且经历着许多无奈的离散。所有的生命,都要经历这一切,有最初的狂喜,有中间的纠缠,有最终的痛苦,有最后的平静。谁能说分离不是一种慈悲?恋人间互相执着于占有,谁又能说这不是一种残忍?或许在生命的流转中,执掌这一切的终究是缘分,就像流水推动浮灯般自然和自在。
而真正的爱,是一种全然的打开。打开你的心灵,让爱流淌出来,带着一种慈悲。在这个过程里没有谁能够占有谁。正如我们也无法永远地占有这具肉身。我们和自己生命的相遇尚且是短暂的,何况和另一个生命,在分离聚合的过程中,唯一存在的意义,就是爱。
离开,也是爱,痛苦的分离包含了更大的慈悲。或许在当时并不能体会其意义,然而多年以后,回顾那些舍弃了我们的人,你难道没有发觉,是他们放弃了占有,才成就了我们更完整更自由的生命。这个过程就像是成熟的鸟雀终将被父母驱逐,一切都指向生命终极的完满——没有执着,没有占有,没有贪婪,心全然地盛放,爱着别人,但不再有恐惧。
因为所有的生命,本来就是在一起的。也本来就不存在从属与占有。聚合离散体现生命的本质,有限,与无常。但在表面的有限无常之下,蕴含了更大的联结,那就是爱,爱生命本来的样子,也爱它的有限与无常。因为有限与无常,我们的相遇,才弥足珍贵。
我想着这一切,想着所有我爱的和爱过我的人,我的感恩,酿成温暖的眼泪。 寂寞同样的一支曲,黄磊唱了《边走边唱》。那个MTV是在上海拍的。画面染成昏黄的颜色,水波涌涌。年轻的黄磊长发遮住棱角,眼光温柔迷离,有些诗意。他坐在船头,穿过外白渡桥,嘴里唱着“已经很习惯从风里向南方眺望”,惆怅四生。那种温柔是销魂彻骨的,再过多少年,看一眼这个画面都要心软一次。
同样的一支曲子,张雨生唱了《不亮的灯》。他唱道“也会有一种人一辈子痴痴等着缘分,所有的朋友当中似乎和寂寞的交情最深”。
仿佛心井中一块沉重的石头,一言不发地下沉,击中某些不能言说的东西。那是秘密。所有的朋友当中似乎和寂寞的交情最深,自然是秘密,否则将一班老友置于何地?下班围坐一起吃烧烤喝啤酒时怎的不说自己寂寞?
故此寂寞是私人享受。不可告人的。说出口便是矫情,便是忘恩负义。不说出来,在心里微妙地荡漾,才有缠绵的美感。
那日李探花同阿飞在花树下闲话,李探花问阿飞可知开了几朵,阿飞准确地说出数字。李探花不语,一颗心沉下去,他知道一个人一朵一朵数花开的心情有多寂寞,因为他数过。
一直觉得这是古龙一辈子写得最好的一段文字。而金庸一辈子都不曾写出过这种寂寞感。
有恨无人省。寂寞不是没有人陪你说话,是没有人听得懂你的话,故此渐渐便不再爱说话了,或者,不再说自己要说的话了。 月光作证在月光下,我做了两个梦,一个是你打电话给我。我接起来,并没有听出你是谁。
“你睡了?”
“没有,您是哪位?” “你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 “你是……哪位?” “听不出……听不出?” 你逼问我,怀着心伤。我说不出来,我口干舌燥,大脑一片空白。我感到莫名的难受,一种低频的振荡,叫我颤抖,仿佛这里面深藏着一个秘密,又忽然被打开。但,我想起来了!是你。我永生永世记得你的声音。在我忘记了你的面容以后,我仍然会记得。我们曾经在深夜里通电话,从我的心,打去你的心,仿佛听得见,但看不见,隔着心煎的距离。
“是我。我特意打这个电话给你,就是要告诉你,或许你一直觉得我从来没有爱过你,又或者是我爱你比不上你爱我那么深,我是来告诉你,你错了。我一直爱着你。我这一生,最最后悔的事情就是离开你。我每次想起来,都觉得自己真的很蠢。我想念你,想念我们在一起的过去,多快乐。绕了这么大的圈子,现在我终于明白,你是我最爱的女人。”
夜深了,我在电话这头的梦里,呆若木鸡。我口干舌燥,大脑一片空白,哆哆嗦嗦地说出诸如“这些你为什么不早说呢”“现在说这些还有意义吗”之类的话语,轻薄的幽怨,似四月春尽时不得不落下的花瓣。我们抱着电话哽咽,互诉衷肠。是往昔的好时光又回来,一切都没有变。月光探头看我们,如从前无数遥夜。但时光终究过去一大截,我们都心碎,怨年岁不能复原。你要我再对你说一遍“我爱你”,我真愿一遍一遍又一遍……
另一个梦,是我打给你,你知道我是谁。
“喂,是你吗?” “干嘛?” “嗯……你刚才,有打电话给我吗?” “没。干嘛?” “有人打电话给我,他说他是你!” “他说什么?” “他说他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就是和我分手。” “不可能是我。” “哦,那……早点睡。” “再见。” 爱情的伤口爱情,是脚底的那道伤口。
他是你通往幸福的路上那株注定的荆棘。冤家路窄,逃无可逃。再温柔再腼腆再小心翼翼,踩上去,鲜血淋漓,钻心的痛。
爱情就是那道伤口,在没有痊愈之前,就这样潜伏在脚底。你不能逃避,也不能面对,更不能四处展示,你只能默默地给自己穿上袜子,穿上鞋子,以为自己有了完好的保护,但你自己知道有没有用。一步步地,裂开,绽血,刺痛,于你,都是刑求。你不能哭,也不能停滞不前,更不能守着那株荆棘顾影自怜,你必须走下去,假装一切都没有发生,等待不可预知的某天,不药而愈。过程漫长艰辛,但,没有选择的。这不是第一次,可能,也不是最后一次。
去往幸福的路上遍布荆棘,爱情是伤口,不碾过它,无从幸福。
往事
这么多年了,我还是个夜猫子。喜欢午夜过后独自清醒狂欢的乐趣。即使是在喧闹的上海,夜里还是很清静的,父母在隔壁房间睡着了,我还醒着,偶尔有汽车驶过,一阵尘嚣。夜里没有人的时候,真好。可以读可以写,可以安安静静地品味一些东西,思考一些问题。人只有在别人看不到你的时候,才是真正的自己。若这话成立,那么午夜过后,我是最轻松最真实的。
夜里睡不着,有时候看看别人的博客,很有意思。不管多少,博客总流露了内心世界的一部分。在安静的夜里,如窥探猎物的豹子一样,仔细观察别人的内心,这种心态岂不有点阴暗?但自从有了博客,我们每个人都正大光明地阴暗着。因为不管我们还是他们,都渴望内心的坦白与暴露,又渴望躲在暗处等着别人的暴露。在博客世界里这种欲望得到了满足。我不认识你,但我阅读着你的心,我们彼此安全地侵略着,你喜欢吗?
有的时候,保持在安全距离里的互相阅读是不能满足的。因为我们都寂寞。我们在现实生活中韬光养晦,轻易不让别人知道心事,却把热情都用来刻画文字。在博客的世界里,我们神采飞扬,光芒四射,好像那是个舞台,而我们天生是舞者。为了装点舞台的灿烂,还盗用他人的摄影作品。我们把自己包装得如此完美,如此深沉,如此才华横溢。
在舞台世界,我们相遇了。因为有同样的寂寞心境,所以我们同时驻足观看对方的舞台剧。午夜过后,细细地读着彼此,从第一篇到最后一篇,一字不落地读过来。一些相同的情愫,无奈、不甘还有孤独,狂傲、清高还有愤世嫉俗。心有灵犀,是相通的。这个过程就好像意淫。请不要误会,一点也无关色情。那是一种心灵的感受。或者说,是情不自禁地沾沾自喜和自作多情。从那种文字的解读里,我们情不自禁地靠近了彼此,毫不犹豫地把两个人的孤独变成了两个人的默契。在博客的舞台上,一开始是独舞,后来变成了双人舞。很好,很甜蜜。
年少,互相爱慕至情浓,你给我的,我给你的,无数的文字,无数的留言,无数光明正大的甜言蜜语,甚至舞台下他人的围观喝彩,一一收录。我们都觉得,那些应该也必定是永恒的。我们的文字,我们的过去和将来,我们的爱,都记录在了我们相识的地方。
曲终人散,你走了,我走了,围观的人也走了。甜蜜的往事不会有人再津津乐道。但那些文字留下的却是尴尬伤心。于是,你删了,我删了。但总有痕迹,用心找,还是找得到。只是你我都不会再去找了。事如春梦了无痕,你说是吗?
还有些故事,是不着痕迹的。除了当事人,谁也不知道这里面有故事。像我少年时代读的一段文字。有个三十年代少爷,父母死后无以为生,家里还有两台老相机,便开了照相铺子。那少年爱惜美人,每当有美女来拍照,便分文不取,拍了照片放大了挂在橱窗里。几年下来收集了几大本美女照片,有的照片角上画了朵梅花,那就表示,两人玩了把真的。
动了真情,却不动声色。无他,有些情愫,不足为外人道。
于是,故事还是故事,轻飘飘地过去,当事人或许一声叹息,一滴眼泪。旁人是无需知道的。但动了真情,总在你心里,也在我心里。
再后来再后来,什么故事都经历过了,什么都腻了。有些链接,堂而皇之地仍挂着,我亦有时去看望故人。博客不改,绿水长流,连颜色布局都没换过。只是人心不同了。往前翻几页,有我的留言,有的情真意切,有的肉麻无比。当年留的时候定是甜的,后来酸了,再后来便淡了,再无半点感觉。好像那一年,那一刻,敲击键盘的手,和那双手所敲打的心,不是我的。
看着那些网页,不觉心酸,只觉荒唐。噫,这个人曾经爱过我么?我曾经爱过吗?怎么看上去这么陌生?……网事如烟……当真散如烟雾,深情地爱过也好,苦涩地割舍过也好,两地悬念地选择过也好,辜负过背叛过也好,什么样的故事都好,一旦过去了,除了空留文字的纪念,什么都没有了。而文字还是那些文字,可是读上去,平淡如水,再也没有当初那种心灵的振荡,再也不能令我的目光滚烫。
为什么?当中的岁月去了哪里,又带走了什么?
这么多年了我还是夜猫子。喜欢在半夜里读书,写文字。也躲在黑暗里偷窥别人的博客,鬼祟得很。有看到极喜欢的,甚至不睡觉,一页一页翻看下去。呀,是个适龄未婚男青年。但文字终究是精心伪装的。文字不可不信,不可全信。就像艺术品,我认识一个大画家,画品一流,一张水彩好几万,可人呢,一个老色狼。
佛儒道道为皮,放浪形骸,潇洒不羁。
儒为骨,君子有道,中正如一。 佛为心,上善若水,清静慈悲。 道鼓励我们超脱一切,追逐心灵的自由。儒鼓励我们养护浩然之气,坚持正直的气节。佛鼓励我们放下执着,用仁爱的心修炼生命。一个兼具这三种情怀的人,他会是一个性情中人,也是一个谦谦君子,更是一个仁人善士。思想和思想之间,没有绝对的对立,佛儒道,恰是人心的三个面。能够面面俱到的人,近乎完人。 绿珠的故事绿珠的故事是这样的:那个时候绿珠是一个奴隶。她很漂亮,也很聪明。聪明漂亮的女奴隶价钱要卖得更高一些。绿珠就这样被卖来卖去。她的生命里没有值得仰望的东西,只有无聊的猜测,猜测谁是她下一个主人。 有一天,绿珠被主人鞭打,有个叫楚昭南的侠客路过,救了她。他们在马背上绝尘而去。在大漠里,男人或女人都要生存。楚昭南放下了她,叫她好好生存,不要再做奴隶。楚昭南走了,一个英挺而落拓的背影。英雄救美,被自己的男人保护,这是女人心里永不磨灭的美梦。然而他走了。 绿珠被抓了回去,当然,她受到了惩罚。之后她又被卖掉,辗转落到一个坏人手里。他很喜欢绿珠,这么漂亮的女人,而且,这么温顺,从不反抗。他不知道,那是因为她已经没有反抗的理由。 天意。楚昭南被坏人抓住了,关在牢房里。没有水喝的他,在绝望中消磨英气。绿珠来了,这么温柔,这么冰冷,只喂他一口水,便翩然离去。他的眼里,留下她动人的身影。绿珠的眸子温柔冰冷,没有感情。她心已死。她是一个奴隶,奴隶没有爱,也没有相信。从来没有人相信她,爱她,也从来没有人能叫她相信。 楚昭南说,相信我。 逃吧,一起逃吧,天涯海角,一个剑客能保护自己心爱的女人。逃之前,坏人的主人对绿珠说,做笔交易,让他爱上你,控制他为我所用,不然,毒死他。 毒在香囊里,静静等待命运。他知道了。多年残酷的求生,怎会不察觉。他不动声色,静静等待。她在水里下药,送到他唇边,那杯水,那么温柔,那么冰冷。他一饮而尽。末了,他忍不住悲哀道,绿珠,你真的那么想我死吗? 敌人来了,烟尘滚滚。绿珠拔剑自吻。 她在水里下的是香灰。 可惜,他还是没有相信她。
离魂《离魂》,唱的是苏小小。薄命的女人,痴情的女人,绝代风华的女人。她的名字被铭刻在钱塘岸上,千古流传。个中的滋味,却谁解。读她的故事,慢慢痴了,伴着甜美凄婉的歌声,一遍遍…… 我想搭乘你那条小船 飘荡在那片静静的小河岸 你的爱如同电闪 早已将我的心房打开 我想与你同撑一把油纸伞 游荡在雨中悠悠的钱塘岸 你的爱何时变得伤感 致使日月都残缺不全 那搁浅的小船成了遥远的梦 静静的小河湾成了历史照片 撑不开的雨伞成了很古的记忆 钱塘岸的情思成了永远的秘密 我不曾试过,在雨中,撑一把油纸伞游湖的情致。但我在梦里,在想象中,无数次完成了这段旅程。一个人,一把伞,一身白衣,微雨燕双飞,擦肩而过的是永远无法驻足的心动。长长久久,干干净净,苏杭,中国文人想象里永远的诗情画意。年少的时候憧憬这种情境,还信手写过几句诗,油纸青骨伞,白衣素水桥,佳人手如玉,翩纤轻步摇。十五六岁的作品,稚嫩得很。但是那份情怀,这么多年,不曾沾染半点风尘。 苏杭是用来恋爱的。郎骑青骢马,妾乘油壁车。两个人在西湖或者钱塘边上下了车马。男人从车里扶下佳人。半矜持半娇羞,长长的白衣。下雨了,烟雨江南,一丝丝,一缕缕,都是诗情画意。两个人在岸边走,长长的堤,无声无息。一把油纸伞遮住风雨。伞下一对璧人,无声依偎。看着湖面上风过,一阵烟水气吹起来了。再有兴致,便租了船,叫船家开到湖心去。两人在船头对坐着,小桌上温了一壶酒。一双纤纤素手,执了壶,温柔地劝君尝。知心把盏到白头。 那种境界,实在太美好。只是想一想,便要销魂。回过头来看看凡俗的尘世,一下子索然无味起来。现代人真蠢,懂什么感情。现代人在感情里,不过是追求一时的快感,以及对孤独心灵的填补罢了。所以,有一夜情,没有至情。真是无聊。心灵干涸,没有美感,没有诗情,也没有真正的,人对人的心灵的欣赏和感动。 觉得孤独起来。不是痛苦伤神的那种孤独,而是因着一种情怀的无法寻觅而感到失落。去哪里找呢,去哪里找一片如宋词描述的那般洁净的钱塘岸,去哪里找油纸伞,去哪里找青骢马、油壁车,去哪里找古典诗情,纵然这些全都有了,又去哪里,找这样一个人,花一个闲闲的下午,陪我走在雨中的钱塘岸? 无可奈何花落去。 忘忧草从前看过的片子,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记得男主角深陷情困,为了解脱痛苦,忘记他深爱而不再爱他的女人,他选择了记忆切割手术。于是,一场大梦,醒来后他什么也不记得了,再次轻快地行走红尘。
理论上来讲,人的记忆确实是可以切割的。通过深层的催眠,人类有这个能力选择性地遗忘令自己痛苦的往事。如同服用了传说中的忘忧草。
又或者,人类的技术进步到一定程度,自然可以发明一种忘忧药丸。你失恋了吗?你感到痛苦吗?没关系,服用一颗,自然遗忘,终身有效。这样我们就真的可以爱了再爱。我们可以肆意地去爱别人,肆意地付出自己的感情,一旦感觉不对,没关系,可以忘掉从新来过。不管你恋了几次,你都可以像初恋一样开始新恋情。于情爱中,再也没有痛苦,有的只有甜蜜。
你愿意吗?
吾爱,如果有忘忧草,那么请把它扔掉吧。为什么要忘记呢。我们选择了活着,也就选择了面对无常的生命。生死尚且是不能自主的,何况朝生暮死的爱情。相遇,相知,相爱,相背。轮回中,不能泯灭的甜蜜和苦涩,都是人生的本味而已。
所以,请不要抱怨情爱的无常。忘忧草本是有的,只是大多数时候,我们愿意回忆,而不愿意忘记。
沧海桑田
记住你曾经温柔的脸
在我
忘记之前
记忆中的晓芙无论时光如何变迁,我不会忘记她的容颜。
她的美,她的柔,她的神,她的秀。在时光中她穿透岁月的双眼。她的温柔,她的坚决,她的幽怨……她或许不是最美的,但,她却令人终生难忘。一张素净的脸,脂粉仿佛不曾沾染她的容颜。转身之间,永远记住她坚强而纯洁的脸。
最爱晓芙,而,没有人比你更像晓芙。
难忘她的气质,她的性情。再相见,记忆中那个清秀卓绝的少女,变成了女人。少了青涩,多了优雅婉约,素颜,素心,不染风尘。这个女子,是要人爱她一辈子的。即使,她从不曾大红大紫。
潘仪君,感谢上天让我在网络的世界与你重遇。我心仪的你,从不曾老去。
人生若只如初见,在生命的最后一天人生若只如初见。
于天地初开,于万古洪荒,于一切万万不可能的可能中,你我终要相见。《追忆篇》,当剑心在腥风血雨中邂逅了白梅花般的巴,两人对立而视,他们从对方的眼中找到自己的影子,其时天地一片安静,宿命的力量沉默地、有力地控制一切。
许许多多的开始便这样开始了,他们相遇,他们相爱,他们等待,他们离别。在时光中,都仿佛是一瞬间的事,但是一生的片段就这样一一过去,了无痕迹。末了,所有的离别都找得到理由,相见恨晚,彼此无缘,性格不合,种种种种。
曲终人散,回想初相见,总是美好无限。当日的温情种种,无法重来之后,一点一滴浮现,像露珠在手上,才格外珍贵起来。于是我们说,人生若只如初见,该多好。只有相聚无离别,人生再无埋怨。
若只是如初见,便够了吗?
相遇伊始,未必不珍惜眼前人,执手相看两不厌,情到深处一样无怨无尤,呕心沥血。人生的遗憾只是,相遇在路的开始,而不是终点。
人生若只如初见,在生命的最后一天,垂暮的光线在窗户上一点点黯淡下去。生命的绝响到了尽头,你我不过24小时的时间。于此时,你我初相见。你会对我说什么,我会对你说什么?
你坐在壁炉边,金色的黄昏里,我会握住你的手,我承受你无上温暖的目光。我知道,我们时间不够了。我不要再计较一切,你也不要再考虑什么。我们没有时间去埋怨,去挑剔,去争执,去割舍,去权衡,去理会别人,没有时间去感慨,我们只是相爱,相互依偎,直到时间沙漏定格了幸福的永远。好不好?
可惜,等不到生命的最后一天,无数初见已成了无数的离别。
相爱的人,来做个约定,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的最后一天,地老天荒,生命没有永远。
The Moment我有一枚戒指,心爱的,在苏黎世的叶茉莉买来。极简单的一个金属圆环,银色,没有任何花纹,内壁上刻着,Moments。
Moments,我不知道,在英文里,这个词代表了一种怎样的情愫,故珍而重之地镌刻在指环上。
一瞬,一刹,一转身,已足够发生故事。
于情正浓时,我们急急地说,我爱你,永远。也只是一瞬便说完了。此后,在人生无法预计的河流里,爱被不断复制,沧海桑田,转头再叙,竟已不是当初的永远。
我是不明白,既然永远无法永远,为什么我们能说得这么坚定不疑?
我戴上戒指,我说,我爱你。在那一瞬,我的心意坚之又坚,纯之又纯。你不明白,我希望那一瞬能是一生。
梦中梦中,人类遇到灾难,恐龙人来袭。
我和父亲母亲坐在老房子的一楼厅堂里,慌张地商量着。父亲说,上楼收拾东西,逃难。于是我们去了二楼的卧房。我收拾着自己的东西。梦里,我盘算着要收拾一个大箱子,一个小箱子。我打开平时旅行用的红色大箱,往里塞衣服,心慌意乱地,依依不舍地,犹记得,梦里是伤心的,暗中嘀咕,怎么办,这么多衣服一次带不完,是我的,都是我的衣服!不要!不要扔掉!舍不得,犹豫又犹豫,最后,还是把许许多多衣服塞了进去,一套套的,穿旧的,是贴过身的旧情。
然后去收拾小箱子,七手八脚装满一箱,在梦里闪着光的,细细一看,都是些无用的东西,几年中收藏的,水晶摆件,耳环,戒指,日本瓷器,国画书签,以及诸如此类的种种,整整的一箱子。梦里觉得心虚,逃难去,还带着它们吗?便不断安慰自己,要带的要带的,我喜欢它们嘛。
最后眼睛看向床上,那三个玩具布熊。三个小家伙都有些年头了,是我一直揽在怀里睡觉的。在梦里的那个时刻,心乱如麻,思量着,完了,不可能把三个都带走了,只能带一个。私心斗争,最后狠狠心,一把抱过最喜欢的那个(多多),然后对另外两个熊说,对不起,我只能带走一个了。
最后泣别,悲切的,痛心的,因为舍了自己的爱。
从恐惧和慌乱中醒来,清楚记得选择的过程,心里暗惊。玩物丧志,情深不寿,凡事留恋,凡事失去。梦彷佛藏着很深的隐寓,又彷佛是说了明明白白的废话。
茫然地转头,看到身边那三个无辜的小家伙,正呆呆地望着我。
一下子内疚起来,对不起啊,我是说过有事一定带你们一起走的,我怎么就偏心了呢……
别人的故事有一位朋友,从小就认识的,彼时两个人都聪明顽皮,后来稍大一点,上了同一个中学,两个人都是顽劣不羁的,作男孩子打扮,百无禁忌。我们的青春是混乱的,多姿的。我们在百无禁忌的张狂中挥霍了我们的青春。我是很喜欢她的,我形容她是一出戏,永远精彩,百看不腻。我喜欢和她在一起,享受生命的一切美好。她是一个能让我笑的朋友。
后来我出国了,很多年不和她一起玩,感情还是在的,于是约出来逛街。在洗手间的镜子前面,我们齐齐拿出胭脂水粉来补妆。突然感觉无比的怪异,细节出卖了我们,告知真正的青春一去不回。
闺密啊闺密,真正的闺密是互相了解对方的恋爱史的。从青涩少年到红妆丽影,其实她统共只爱过一个人。我还记得他,很普通的一个少年,读书用功,内心带着优等生特有的封闭感,有点小心眼,不好亲近,我对这类人始终没有好感,我始终觉得,他是配不上她的。还记得,他们是常常吵架的,互相谁也不会向谁低头。
很多年以后的今天,我们说起他,她笑了,说是啊是啊,我也不喜欢这类人,我现在只要看到类似的人就反胃。我们大笑。
有一天,她说,她是感情至上的。
网络那头,我笑得前仰后合,突然觉得,我是不该笑的,这么多年,她从没有这么严肃过。
她说,你知道吗,我是会为了爱情而改变的。
她开始悠悠地讲述,她和他的过去,他们吵架,他不相信她对感情的重视,不相信她在为他改变,而她倔强,越是被怀疑,越是要装得满不在乎。一段感情,就是这样慢慢僵化。她说着,我沉默了。
她说,我的外表看上去是个怎么样的人?我说,大大咧咧没心没肺不会算计发育正常……她说,可是可是这些和不重视感情并不搭界啊。她很郁闷。
我想了又想,小心地告诉她。你呀,什么都没做错,只是外表不够柔弱,让人觉得你不需要感情,会哭的孩子有糖吃,明白吗?
在这个滥情的夜晚,想起别人的青春,咀嚼别人的情事,生出一些伤感,自己都道不明。
英伦玫瑰亦舒在小说里喜欢引用一句诗:“玫瑰是一朵玫瑰是一朵玫瑰……”
她喜欢把笔下的可人儿叫作玫瑰。成为亦舒小说的标志。家明与玫瑰,是亦舒御用的金童玉女,天作之合。亦舒塑造了许多不同的家明,不同的玫瑰,最后他们都活在了纸上。
香港人拍《金枝玉叶》,最美的男人张国荣和最美的女人刘嘉玲,分别演绎家明与玫瑰。台词是“我们是金童玉女,我们是天生一对,我们是家明与玫瑰”。
我们都喜欢亦舒的小说,然而在心目中,活在亦舒小说里的玫瑰,只有一朵。
那是喜宝。
1978年,喜宝从伦敦坐飞机回香港。1978年的香港灯红酒绿,可惜喜宝,却筹不到剑桥第二年的学费。她是镇定的,心里百般思量,面上却不动声色,在飞机上,她看欧.亨利的小说,绿门。据她说,欧.亨利的小说里有人生的偶然,故此真实。看,她是多么看穿世情的一个女子。
天缘地和,命运安排她,在这趟飞机上,注定要认识勖聪慧。聪慧貌美,读一本《爱眉小札》,甜腻腻,是少女的心事。
喜宝朝她翻翻白眼。
然而活泼开朗的聪慧没有介意,她一手把喜宝带进她的生活,她的富裕的家庭。像这样一个女子,年轻,美,剑桥的高材生,聪明世故,对公主勖聪慧来说,喜宝是活色生香的,因此她迫不及待地把她当作了朋友。聪慧是单纯的,她是养在水晶瓶里的百合,不谙世事,因此,喜宝在她面前减少了自卑感。
故事这样开始了。要说起来,是老套极了的一个故事。聪慧的父亲,已近老年的勖存姿,一眼看中了喜宝,接着,顺理成章地,喜宝做了他的情人,剑桥的大学生,也是要吃饭穿衣的。
在小说里,亦舒没有过多的描写喜宝的相貌,然而可以想见,勖存姿第一眼看见喜宝,是惊艳的。不仅仅是因为她美,还有她的青春,她的性情。活在书里的喜宝,大抵是这样的,修长身材,鹅蛋脸,长而浓密黑发,玫瑰花瓣一样的嘴唇,大眼睛,是忧郁是野性,她是活生生的一朵玫瑰,遍览世情,浑身是刺,因此他想征服。他说,她是有生命力的,一个老年人见到这样的生命,总忍不住想拥有她,借点光。
喜宝是有自尊的,从勖存姿的公寓里,流着眼泪走出去,跳上出租车,在车上流完了眼泪,她说,开回去。她回去敲门,勖存姿开门,欣喜望外。
她对勖存姿说,我要读书。
于是姜喜宝成了勖存姿养在剑桥的一朵玫瑰。
在英国,喜宝回到了剑桥,她现在真的是玫瑰了。勖存姿宠爱她,给她很好很好的物质生活。最重要的是,他是真的有点爱她。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在暮年的时候,骤然与自己梦幻已久的青春相遇,这种喜悦,他咀嚼良久。他内心是感激的。喜宝说,喜欢英格兰的城堡,他便买一栋,让她开心。
在英格兰的城堡里,墙上挂着伦勃朗的画,壁炉里点着火,厨师上了菜,勖存姿送给她一整串的红宝石项链。喜宝觉得,那不过是一串冰冷的石头。所有的宝石在拥有以后,都是冰冷的石头。
喜宝不快乐。她的野性的忧伤,来自于她被毁灭的自尊。她不能爱了。她不能够爱勖存姿,如果这样,她是无法原谅自己的。即使内心深处,两个孤独的灵魂是互相需要的。不能痛快地爱别人,也不能干脆地恨自己,这是喜宝的痛苦。在她拥有了超越生活的一切后,依然痛苦。
书的最后,勖存姿老了,暮年的他,拥着喜宝。在故事里,喜宝的心老了又老,凉了又凉。玫瑰般的青春一片片暗沉,生命中所爱一一离去,花瓣像自尊一样凋零下来,最后,他们互相摘下对方的面具,说,我爱你。然后勖存姿死去。
喜宝在香港的家里,数着钞票玩,这个时候,她已经没有什么愿望了。
上海的金枝玉叶小的时候,父亲带我去一户人家做客。
这家是书香门第,住在老式的石库门房子里,穿过弄堂,从陡斜幽暗的木头楼梯踏上去,进到光亮的客厅,一墙壁一墙壁的书。主人好客,茶几上立刻泡了好茶。这家的女主人是个顶和气的阿姨,一张圆脸,笑眯眯的。犹记得她从厨房端了点心出来,笑说,这是昨天在乔家栅排队买的八宝饭,热过了,快吃吃看。乔家栅的八宝饭究竟好不好吃,全然是忘了,只记得是甜的。一晃很多年过去以后,在乔家栅买八宝饭是不用再排队的了。那一顿石库门房子里的午点心,倒是牢牢地记在心里。
作家素素是从石库门里走出来的上海闺秀。
90年代初,上海狂掀“小女人散文”的热潮,接连捧红南方数位女性作家,其中最炙手可热的、最有才气的、最优雅有品味的,便是素素。所谓小女人散文不是贬低,而是指其为文细腻,絮絮道来的是衣食住行,也是文化掌故、文坛风流。纸是闲的,有点“矮纸斜行闲做草”的自在,墨是香的,一个字一个字都是吴侬软语,像精雕的白玉,温润有光泽。可以想见,那握笔的手是怎样的一双玉手,是怎样的十指如葱,肤如凝脂,这样想想,便痴了。佳人呵佳人,佳人合该是这样,满纸自怜题素愿,片言谁解诉秋心。
佳人素素早就结了婚,先生也是文人,两夫妻在家里摆个迷你的沙龙,常往来是都是海上墨客,谈论诗文,十分风雅,这样结婚,是令人羡慕的。于是素素很满足于生活,她的文字里,没有林黛玉的凄美,倒有一点史湘云的活泼,一点薛宝钗的持重,一点妙玉的冰清玉洁。关键是,她的文字很美。美是一种抽象的东西,少有人纯用文字本身来表达她。美让她的文字很脱俗,无论讲述着什么故事,什么风景,什么人物,统统是在给美做个注脚,素素的文字是粉笺上的一朵落樱。 早说了,素素是石库门养出来的上海闺秀。陈丹燕写过一本书,叫《上海的金枝玉叶》。每个上海女作家心目中都有这么一个金枝玉叶的形象。于是王安忆写了《长恨歌》,里面轻轻巧巧地走出来一个王琦瑶;王晓玉写《紫藤花园》,写李可心也写紫藤妹妹;新一代的作家虹影,早早的出了国,却还是忘不了上海的味道,上海的弄堂,以及上海的金枝玉叶。 金枝玉叶是素素,素素在上海的街头,衣着素淡地走过,回到家里写如玉的文章,一小片一小片登在报头,讲讲上海的风月,讲讲女人的故事,讲得不动声色又回肠荡气。小女人的文章是小巧的,从不枉谈世界万象人生抱负,她肚子里是有文章的,复旦的才女,哪能只晓得风月,但是她懂得含蓄。将万卷诗书都收藏起,只化作一抹暗香浮。 常常觉得,素素是上海的。属于一个旧的、迷离的、讲究的上海。 手挥目送,痴迷了多年,从中国带到欧洲,再辗转从北方带回南面,始终怀揣一个梦,亲眼见一见素素,在她优雅的客厅里坐坐,谈谈文学,谈谈风月,最后,一起喝一顿下午茶,吃点上海的点心。这样想着,这么多年就过去了。从不知道素素的年纪,想来,该称她一声阿姨的。阿姨二字多唐突佳人。美人迟暮也不一定是不堪的,比如,赵雅芝。那么素素呢,不敢想。少年时代做过的梦是永远会美好的。 读素素的第一本书是《就做一个红粉知己》,里面谈到张爱玲,苏青,三毛,还有她自己。 时煎
听着这音乐,难免心痛。
他无声无息地平淡下去。
三笑我念高中的时候,有一段时间放了学哪里也不去,骑了自行车飞回家,为的是赶上看电视里播范林元的长篇评弹《三笑》。每天一集,恰在晚饭辰光,于是我们一家三代,奶奶,父亲,我,统统迷上了范林元,捧着饭碗听他唱唐伯虎点秋香。
评弹,江南独有的戏曲形式。缘自苏州,前身是街头卖艺人的说唱。如今多以苏州方言说唱,发展出若干唱腔门派。因受方言限制,同时也因为舞台表现力略逊于粉墨登场的戏剧,所以观众群集中在江南一带,且以中老年为主。我本不喜欢评弹的沉闷,尤其是有些唱段拖沓冗长,但是范先生的《三笑》实在精彩动人,不知不觉便爱上了评弹。静心沉玩,始觉评弹的艺术,集戏曲元素之大成,真真是阳春白雪。 范林元先生是上海人,科班出身,专精徐云志的“徐派”唱腔。《三笑》是徐派的经典曲目,以前听过徐云志老先生的原版,现在由他的嫡派徒孙范林元翻唱,感觉青出于蓝。“唐伯虎点秋香”的故事,脍炙人口,编成长篇评弹,除了保留原故事框架,亦添加不少诗词歌赋的文化元素,另外又以诙谐幽默为主调,因此全剧虽长,却不沉闷,甚至时时令人捧腹大笑。 范林元唱《三笑》的时候,年纪在三十开外,正是戏曲演员的黄金年龄。戏台上的他风流倜傥,虽然其貌不扬,却颇有江南才子的神韵,光彩照人。范林元长得有些喜气,吊梢眼,笑起来“贼它兮兮”的(沪语,意为嬉皮笑脸的样子),天生的喜剧相。与他搭档的冯小英女士,年纪相仿,面容饱满端庄。两人一搭一档,范林元唱死缠烂打的风流才子唐伯虎,冯小英唱规行矩步的秋香,庄谐之间,妙趣横生。两人都是个中高手,范的徐调,出神入化,音色嘹亮优美,唱腔甜糯绵软,高音处圆转自如,真不负“吴侬软语”四字。《老残游记》里写王小玉唱曲销魂夺魄,有一大段绝妙描述,拿来形容范林元,正好。冯小英是蒋调传人,音色特别清亮动人,我感觉在一众评弹女演员中,无论音色和唱腔,她都是最好的。双强合璧,能不绕梁三日?
更不用说表演。评弹以两人一桌二椅,要坐着演完全剧,曲折的情节,全靠演员的功力来表现。《三笑》几十回的长篇,大小人物几十个,男女老少,形象各异,难得的是冯范二人,每表现一个不同的人物,都能如川剧变脸一般,从声音表情到肢体语言,都完全换过,使全剧几十号人物,竟无一个相同,实在令人叹服!范林元反串相府老太太,低哑的嗓门,老态毕现又雍容端庄的神态,惟妙惟肖。而两人一起扮演相府两个痴呆少爷的戏最有趣,各有各的傻相,无一丝做作态,惟令人狂笑不止。两位演员的精彩演出,使简简单单的舞台,彷佛在上演电视剧,各色人物轮番登场,转换自如。观罢此剧,深觉“演戏”二字,实在是件不容易的事情,难在要脱尽本色,变脸成不同的人格。
从《三笑》开始,我爱上冯范二位的演出,四处搜罗。冯小英范林元长年搭档,举手投足,无不严丝合缝地配合默契。偶尔见到两人拆伙,和别人一道演出,怎么都觉得别扭。因为在我心中,他们分别是最最优秀的男女评弹演员,他们的搭档,完美无缺,换成谁都不足以衬托对方。我这样想着,后来才知道,原来二人竟是夫妻!还是同门师兄妹,从年轻就一起出道,一路唱到现在,夫妻联手,把《三笑》唱遍了江南的大小书场。天下竟有如此佳偶!真正的夫唱妇随,终身相伴。难怪我总觉得他们有一种难以言表的默契。 我和这二位素不相识素昧平生,却因为我父亲,扯出一件趣事。那时我身在瑞士,和父亲打电话,他神秘兮兮地说,我今天在菜场看到一个人,你猜是谁?我说猜不出。父亲兴奋地说,我看到范林元啦!哎呀呀,跟电视上一点都不一样,拎着一袋大米在买菜,一点都不像唐伯虎,一点光彩都没有,啧啧。我父亲一边说,我一边笑得前仰后合。一个偶像突然活生生地出现面前,还要柴米油盐,实在让人觉得滑稽。这到底是偶像的破灭还是偶像更亲近了呢?不得而知。父亲还发现范林元就住在我们家对面的那个小区。我后来每经过那个小区,都莫名地慌张,生怕看见唐伯虎和秋香姐姐穿着T恤出来买菜。 后记:此文写于2005年冬,两年半后我在上海地铁里巧遇范林元、冯小瑛老师。攀谈之下,范老师说,曾在网上看到有人在博客里写过他,说住在他家对面。我很惊讶,说,那就是我写的!果然范老师看到的博客就是这里。世间巧合如此,特记之。向范、冯二位艺术家致敬。 绝代风华,过眼云烟
振奋生活的N个细节
一份提拉米苏,一杯薄荷茶,一个浪费时间的下午。
还有就是与你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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