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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出

     
     
    日移星斗云影阔,
    青春如血涌深流。
    十万万人同下泪,
    一代天朝梦应休。

    歌者刘二

     
    歌者刘东明,字二,英文名Outman·Liu。山东滕州人,年三十许,民谣艺人。
     
    第一次认真关注他,却不是从音乐开始的,是从他戏谑搞笑的文字。作为周云蓬的好友,他半真半假地调侃了一把老周要上鲁豫有约的事儿,令人喷饭之余,招来不少看客。我琢磨着,这些不明真相的群众一定惊喜于乏味的生活又出现了一个老罗和三表式的人物,平添许多欢笑。诚然,我也是不明真相的群众之一,并且暗暗认为,刘二这家伙,油嘴滑舌真不靠谱。冲着他文字里的小智计,我大起兴趣,找了他的歌来听。但,他的歌声却是又纯朴,又苍凉,又厚实又优美,与他文字里的贫嘴大相径庭。奇怪了,我得看看他真人,我想。
     
    那之后没多久,机缘,朱家角水乡音乐节,初见刘二。
     
    刘二的表演在当天的第二场,第一场是冬子。刘二上台时,观众皆有些诧异,怯怯私语,显然和我一样,都不怎么了解他。刘二个子很矮,穿一件有些土的灰色夹克衫,真正是其貌不扬,偏偏和他搭档的贝斯手小木高大英俊,是个翩翩少年郎。这样的组合想人不诧异也难。
     
    直到他坐定,抱琴,开腔,又木讷又滑头又充满生机的歌声传开,我心踏实了。这是刘二,再错不了。
     

    一·癞癞秧
     
    那天,水乡古镇朱家角,夜里八九点的光景已是万籁无声,音乐节的演出结束后,一行人在曲折的巷弄里穿行,制造些欢乐的喧嚣,寻找吃喝的地方。这其间也有刘二。一番扰民后,我们在河边的小饭馆坐定,开了瓶白酒各自倒上,开始喝酒、手舞足蹈、说胡话。这群人里,刘二坐在桌角,要了一瓶水乡的黄酒,慢慢喝,沉默寡言,即使说话嗓门也不高。黯淡灯光下他那件灰色的夹克朴实又陈旧。
     
    喝了一段时间后,我也有点醉了,恰到好处的那种醉,我坐在河边的围栏上,开始唱歌,从这首跳到那首,一眼瞥见河水静静流动,心有所感,唱起“今天的河流不是水”。我才唱了一句,沉默中的刘二就一抬眉,“你还听杨一啊”。
     
    他知道我唱的是杨一!我高兴了,我说我特别喜欢杨一啊。刘二讳莫如深地笑了笑,正襟危坐,严肃地说,“杨一是我最喜欢的民谣歌手”。
     
    现在,我从他的歌里一遍遍地听出杨一的影子,旋律、主题、编曲(木吉他加口琴的编配),甚至在有些歌里,刘二连嗓音都酷似杨一,那种沙哑而有力的唱腔。难说这是师承,还是影响,又或是,同一种道路的选择。选择作为一个民谣艺人,扎根在民间,歌唱最底层的生活,因此便有了神似的风格。
     
    说起杨一,这位我最喜爱的民谣歌手,早已是传说般的存在。十余年来在中国美术馆门口的卖唱生涯,成就了这位伟大的歌者。他自始自终拒绝进入商业体系中,坚持以自我的方式探索民谣,自己卖碟,自得其乐,自担其苦。所贯穿的,是一股子真正将浮世名利看穿看透的定力。听杨一的歌,即使是诉说民间疾苦,也让人觉得充满了生命的希望和激情。
     
    也不知这种极致的潇洒,刘二学到了几分?
     
    《癞癞秧》,欢乐的旋律响起,刘二沙哑着嗓子唱着,“关中赶场的麦客你落谁家”,随缘聚散中,深深的暖意,听着听着就回归到一种与土地相连的纯朴中。乡村画卷,底层劳动人民的生活之美(与苦),淋漓尽致。歌是好歌,恍惚中有些分不清是杨一还是刘二。只是毕竟年轻了十岁,刘二的声音更通透些。
     
    混个肚子圆我逛世界哩。和杨一一样,在北京街头卖唱四年的刘二,或许一生也学不会冒充精英,他有的是平民本色。
     
    《少年时光》是另一首佳作,旋律悠扬,歌词动人。像是九十年代校园民谣的主题,穿上了新民谣粗糙拙朴的外衣,格外鲜活。让我想起杨一的《那时候的心情》。
     
    杨一,刘二,想着民谣艺人间千丝万缕的关系,感觉十分奇妙。但即使是形似神似,仍有些微的差别。杨一早已把他独特的风格烙进血液,刘二却仍在徘徊,徘徊在各种各样的风格中,有所犹豫和保留。对刘二,很难形容得尽,你可以在他的音乐里听见许多的元素和企图,却缺乏一嗓子振聋发聩的金玉之声,让你从诸多民谣艺人中一耳朵把他辨识出来。
     
    后来深思,却是性情使然。
     

    二·一个理想主义者的自白
     
    刘二在他的个人简介里一本正经地说,“刘2,原名刘东明,1978年秋生于人民医院滕州市山东省。1岁前较沉默,不喜说话。某年秋正式踏入小学门槛,学习语文数学等高深知识。……刘2民谣作品其中心思想是力求在糟粕中不断突破自我,反对音乐的形式化,反对作词的平庸化,反对男人穿臭袜子,女人吃饭吧唧嘴。争取在短时间内实现吃饭、拉屎同步进行。”
     
    即使自我介绍,他也不忘自贬自嘲自我调侃一番,正如他的专辑名一样,《刘2的把戏》,他不愿你把他看得太严肃太艺术。但不代表他心里没有严肃的艺术追求。甚至于,他也许是个过分实心眼的人。
     
    也有人看不惯他的腔调,认为他说话的风格太矫情,是耍小聪明,泛酸。何谓矫情?这话听罢,我着实有点发闷。
     
    远到上海,有一支出名的乐队,成员个个疯狂,主唱在歌里用最脏的字眼骂娘,在舞台上裸奔、朝着观众放屁,给一些人欢乐让一些人咬牙切齿,他们无所不用其极,他们管自己叫顶楼的马戏团。
     
    马戏似乎意味着一种对高级趣味的否定。顶楼马戏团选择一种滑稽戏般的低姿态,是为了更尽兴地实施他们的朋克毁世界计划,身为马戏团员他们可以肆意妄为,休想用音乐人的紧箍咒套着他们。在这种刻意的假恶俗氛围里,他们尽兴,达成目的。
     
    刘二管自己的音乐叫把戏,类似于一种街头卖艺的小伎俩,那是比马戏还要低级的东西。来自民间,来自最底层的生活。顶楼马戏团的自贬是一种狡猾的伎俩,可进可退,可攻可守,与敌人玩一场朋克游击战。刘二的自贬与自嘲,却是一种对过往生命体验的解构,那是他回忆自己的方式,是他给回忆加的糖。若非如此,有些过于沉重苦涩的东西,将成为一种创痛,难以言说。而整天诉苦显然不是一种好的生命态度,于是刘二选择了另一种。
     
    《一个理想主义的独白》是对他所选择的人生态度的注解。诙谐、调侃、自嘲,观众呵呵一笑之余,能几人咀嚼背后的苦涩?或许有些东西,他已不愿让你全然知晓。
     
    一个人回避痛苦,转而用轻松的方式为痛苦改装,严肃地说,这是矫情吗?你说是就是吧。谁也说不清楚这是坚强还是软弱。
     
    后来,刘二自己回答道,其实矫情不矫情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些简介后面都有我的回忆,那是你们体会不到的东西。
     
    仅仅是体会他这段话,我已心有戚戚焉,由此,也更懂得了他歌声里那些无奈。
     

    三·不夜城传奇
     
    那夜在朱家角,所有的店铺早早就关了门,我们的夜晚好比他们的凌晨。一行人喝到半夜一点,正在兴头上,哪里肯走,老板娘却频露倦意。最后我们决定拿着剩下的一瓶酒,去找个河边空地继续喝,继续唱。
     
    出得古镇,在大江边的无人码头,我们找到了好地方。深宵的江面上寒光点点,水雾弥漫,只有远处有些灯火,天上星辰比在上海市区看要灿烂得多。码头很静,静到人声回肠荡气般清晰。我们还有一瓶黄酒,够喝一阵。声音碎片的刘光蕊上楼拿了烟,最要命的是,拿来了吉他!有了吉他,那江湖上盛传酒后颇有魏晋风度的马玉龙老师就乐呵了,开始一首接一首不停地唱,唱很多老歌。
     
    那样的环境,那样的氛围,要什么音响。
     
    刘二坐在椅子上,不知道是喝多了还是思想起往事,只是静静看江面水波的晃荡。老马把琴递给他,让他唱。略一思索,弦动,徐小凤的《不夜城传奇》。
     
    传奇将改变命运
    要在茫茫人海中掀起风云
    有谁明白高飞的心
    狂笑声中依稀见旧影
     
    这歌声发自内心,再无矫饰,朴实至极。一时间琴声、水声、江上风声动荡竟似皆为他作和。听得入神,我们都沉默无语(后来我们为他鼓掌,我却深深觉得那时的掌声对他来说是种冒犯)。沉默中我望着他弹琴的身影,唱者有心,听者动容,格外地为他感动。忽觉外界印象中的戏谑种种,近似一种表演。真实的他,雄心万丈,满怀悲情,只是他选择了掩掩藏藏的曲折表达,将一份不甘与无奈,淹没在耍把戏的嬉笑中。而这种无奈之深,是属于刘二特有的,情感的底色。这一点,他不像杨一,他不能像杨一那样,如此决绝地看穿一切。
     
    在《弹唱曲》中,他唱着,“汉子雄心生来有,可怜无钱赚到手”。几许苍凉和不甘。
     
    后来我去找了徐小凤原唱的《不夜城传奇》来听,怎么听也找不回那晚的感动。表演出的情感,和最真实状态下流露的情感,天壤之别了。转头又深思,茫茫歌海,刘二却翻唱了这首名气并不大的老歌,对于歌中表述的情怀,该是怎样的滋味在心头。
     
    刘二毕竟是条汉子。
     

    四·别
     
    在春天,你把手帕轻挥,是让我远去还是马上返回。
     
    我竟没有读过这首诗。我最喜欢的诗人顾城,刘二不喜欢他。顾城的原诗,轻灵忧伤,碎花般的情绪,刘二谱曲,把它唱出来,最终,沉重,厚实,烙上他特有的拙与钝,毫无机巧的醇厚,毫不拐弯的抒情。
     
    这一次,刘二抓住了属于他自己的东西,抓住了他独有的风格和性情,那能从人群中一眼辨识出的印记。他的一切情绪都是有所保留的。沧桑得很含蓄,深情得很漠然,敏感得很迟钝,沉重得很飘忽。
     
    放不开的,只有影子能懂得只有风能体会。
     

    五·西北偏北
     
    《西北偏北》,刘二唱了武汉诗人小引的诗。小引撰文道,“音乐做得很好,粗砺硬爽,我喜欢得不得了”。音乐与文字气味相投,乃是一件非常痛快的事。
    夜里无人时,一遍遍地听《西北偏北》,这首在刘二所有作品中显得不太一样的作品。
     
    没有唱北京琴书时的戏谑和油腔滑调、没有独白时的自我调侃、没有抒情歌拙朴的温柔,西北偏北,把兰州喝醉,入骨的苍凉。像是极冷的夜里,一个人在黑漆漆的原野上行走,周围没有火光,心里有些呼唤,仅有这样一点温暖。姓马的母亲在呼唤你,一声一声唤得你难以入睡。
     
    歌者刘二,或许在音乐上他没有振聋发聩的天才,没有光芒四射的我们称之为牛逼的东西,然而对于《西北偏北》,他倾尽了至诚,触摸到了那诗的魂魄。旋律和编曲都像是为那诗而生,没有任何多余的抒情,“粗砺硬爽”,难得如此佳作。
     
    整首歌最让人激动的莫过于中间那段扫弦,激烈狂放,后接一段加重力道的演唱,沉重得让人心里堵。即使是如此狂放的段落,他仍有所保留,缺一点那种豁出去唱的气势,缺一点野性。不自觉的压抑并非遗憾,反而给这歌增添了一种微妙的张力,仿佛人久陷城市后不得回归的焦虑。
     
    刘二说,他们老家滕州有一种山羊汤,非常好喝。不知他在北京是否时时想念。
     

    六·上路吧,朋友
     
    在朱家角对酒当歌的间隙,我问刘二何时来上海演出,他有些焦虑地说,一月想来上海搞新专辑的首发演出,又担心赶不及,等学生放假了就没什么人了。
     
    第二天早上我送他们上车返京。刘二还是穿着那件土不啦叽的灰夹克,戴着鸭舌帽,说不清楚是什么年代的装扮。朋友们一夕相聚,各奔东西,再一起喝酒唱歌又不知何年何月,我忍不住难过起来。刘二看着我,坏兮兮地说,哭了哭了!我说,江湖再见。
     
    《上路吧,朋友》,杨一的歌,送给真诚的歌者刘二。

     

    分离的慈悲

     
    有一封信,还一直躺在我的邮箱最底部,那是四年前的恋人写来的分手信。四年前我刚刚开始接触网络,我们在网络上认识,爱得死去活来,最终还是因为不合适而分开。这封充满感情的信曾经令当时的我哭得歇斯底里,四年以后再看,仍然感动于这份久久的情怀。在信里,他说到,将来可能会有一天,我将为过去的感情经历和一些选择感到后悔,如果有这一天的话,他提前安慰我。
     
    四年来,每次看到这句话,我都想告诉他,我没有后悔,但我收到了他隔着时空的安慰。
     
    而我们已经出于私人的原因老死不相往来了,我没有机会再告诉他这些。
     
    经年的情感,如梦如幻。
     
    数天前,我在熟悉的论坛里闲逛,看见一个陌生的ID,我随口问这位陌生的朋友,我们以前有没有在线下见过面。几天后我收到他的邮件,里面只有一句话,只说,××(我的一个很少被人唤起的昵称),江湖上行走,缘分到时,亦是相见。
     
    我凝视着那句话,如见惊雷,竟然热泪盈眶。我串联起许多温暖的片段,感觉自己被一种巨大的情怀所包围。在其中,我感受着生命的荣宠与慈悲。
     
    我走过许多的路,爱过许多的人,也被许多的人爱过,并且经历着许多无奈的离散。所有的生命,都要经历这一切,有最初的狂喜,有中间的纠缠,有最终的痛苦,有最后的平静。谁能说分离不是一种慈悲?恋人间互相执着于占有,谁又能说这不是一种残忍?或许在生命的流转中,执掌这一切的终究是缘分,就像流水推动浮灯般自然和自在。
     
    而真正的爱,是一种全然的打开。打开你的心灵,让爱流淌出来,带着一种慈悲。在这个过程里没有谁能够占有谁。正如我们也无法永远地占有这具肉身。我们和自己生命的相遇尚且是短暂的,何况和另一个生命,在分离聚合的过程中,唯一存在的意义,就是爱。
     
    离开,也是爱,痛苦的分离包含了更大的慈悲。或许在当时并不能体会其意义,然而多年以后,回顾那些舍弃了我们的人,你难道没有发觉,是他们放弃了占有,才成就了我们更完整更自由的生命。这个过程就像是成熟的鸟雀终将被父母驱逐,一切都指向生命终极的完满——没有执着,没有占有,没有贪婪,心全然地盛放,爱着别人,但不再有恐惧。
     
    因为所有的生命,本来就是在一起的。也本来就不存在从属与占有。聚合离散体现生命的本质,有限,与无常。但在表面的有限无常之下,蕴含了更大的联结,那就是爱,爱生命本来的样子,也爱它的有限与无常。因为有限与无常,我们的相遇,才弥足珍贵。
     
    我想着这一切,想着所有我爱的和爱过我的人,我的感恩,酿成温暖的眼泪。

    顶楼的朋克游击队

     

    以前看过一部香港的老电影,里面有一个角色是超级摇滚巨星,叫“喔喔”。喔喔在开演唱会前夕失踪了,主办方急得团团转,只好找了一个人冒充他。假喔喔上台以后木知木觉,勿晓得要做啥,旁边的乐手就狠狠地踩了他一脚,他疼得“喔”一声仰天大叫。台下的歌迷以为演出正式开始了,兴奋得“喔喔”乱叫。后来假喔喔的手又被弄疼了,他捧着手臂疼得大叫“我的手我的手”,于是台下疯狂的人们集体高呼“我的手我的手”,演唱会进入了高潮……

    唉,朋克侪是十三点啊。

    星期天的下午,泡好茶,定定心心,来听顶马的《蒂米重访零陵路93号》。相当美妙的专辑,一开始听,会有点躁,听过几遍以后,见怪不怪,疯狂面前,反而更能让人保持心的沉静。

    《蒂米重访零陵路93号》,我听它的时间顺序,在《最低级的小市民趣味》之后。长久以来,我一直有个误解,以为《蒂米》的出品年代在《小市民》之前。我这样想的逻辑依据很简单,既然《最低级的小市民趣味》已经如此重口味,那么明显要“正常”许多的《蒂米》肯定在它之前。我这样自以为是了很久,现在想想,真太愚蠢。说明我之前根本没用心听这张唱片。

    重回小市民趣味。无疑这是我最爱的唱片之一。我很热爱那种精心设计过的猥琐,以及由此延伸的对这个世界的诠释。顶马在探索人性的真实面上的骇人勇气是决定这张唱片成为经典的关键。除了勇气,还需要过人的智慧去洞察这一切,并熟练地驾驭它,否则很容易沦为简单的恶搞和恶俗。顶马令人惊异地做到这一切,简直像大象走钢丝。

    另一位上海的音乐人孙晔说,音乐上的流氓姿态掩盖不住的是他们内心的冷静和精英意识。我除了最后“意识”二字不同意,基本上很赞同他的话。拨开那些下流的嘶吼形成的迷雾,歌声背后的灵魂冷静得可怕。我留言给孙晔说不同意“意识”这个说法,他后来回了一段,“觉得他们的东西是顶+马的概念,马戏团大致代表他们的文艺形态,顶楼的,我估计是他们最初希望达到的一个位置和效果,我住在你头顶上,我比你高,我揶揄你我嘲笑你我模仿你我娱乐你。”从听众的角度来说,这个理解很精准,尽管顶马取名的初衷未必如此复杂。

    让我们回到《蒂米重访零陵路93号》吧。在听完了今天的第N遍之后,我的听觉神经有点疼,我确认不需要将之作为背景音乐也能够继续写下去,我关掉了它。

    前几天,我闲着没事,鼓捣着要写一篇关于顶马的很长很长的评论,想着就兴奋,我上网告诉包小琪。他是个很冷静的人,听完我叽里呱啦的描述,他提了个建议,关注一下《马和驴的专辑》(用他的说法,“你可以听到陆晨在这张唱片里活动”),从这张开始把每张唱片的核心都提一下,可以看到顶马内在的核心没有变,只是表现手法日益精进。

    他说完,我立刻出了一身冷汗。照这个路子,我必须花一个礼拜的时间,怀着写毕业论文的心情把顶马的所有相关内容都认真地重温一遍,才能谨小慎微地下笔,这显然不符合我热得快的本性,而且,一本正经的就很无趣。但我深深为他这句话赞叹,“顶马内在的核心没有变,只是表现手法日益精进”。

    这种变化你可以在比较《蒂米重访零陵路93号》和《最低级的小市民趣味》中寻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在《小市民》的表达里,他们放大人性的猥琐,放大到在这种真实的猥琐下流面前,所谓文明根本站不住脚。由此,引申出一种令人深思的荒诞感。《小市民》是一张很“cult”的唱片,如同著名的cult片《索多玛的120天》一样。尽管两者的动机和目标不同,究其精神核心都有着对所谓现代文明的惊人反思。猥琐是他们精心挑选的武器,用以挑衅大众文明的底线。受到这种挑衅与冒犯的人,很可能疯狂地厌恶顶马,也有可能你本来就跃跃欲试于背叛和破毁文明,于是一拍即合。

    《蒂米》的问世,距离《小市民》足足隔了三年过半之久,近四年的时光会如何打磨一个人?一个乐队?作为局外人我不得而知。但很微妙的一点是,顶马放弃了四年前用猥琐作为武器的手法,从放大小人物的猥琐转向了更加疯狂和直白的表达。

    由于语言意象上的太过惊世骇俗,《小市民》这张在音乐上的表达相对薄弱(不是音乐性薄弱,而是比较容易被忽略,以至于很多人认为顶马的东西怎么能当音乐来听),《蒂米》则更像一种音乐上的回归,从实验性质的探索回归朋克本色。而朋克是什么?朋克就是操翻这个世界的文明。那种歇斯底里的堂吉诃德般的愚蠢和天真才是朋克迷人的地方。而《攻占上海马戏城》(确切说是最前面四首歌的一气呵成)这样的歌,实在是把这种令人狂喜的愚蠢表达得太好太好!太让人欢喜!煞根!

    你可以体会到一种姿态,放大小人物最愚蠢的自信和喜悦,以此对抗,人在庞大物质文明世界里的渺小和困顿。

    放大丑恶(人性的猥琐面)和放大美好(自信和自大),是这种对抗的一体两面,前者令人崩溃,后者令人躁狂。然而同为对抗,其实这两者的前后顺序并不是不可逆的。所以包小琪说“顶马内在的核心没有变”,是清醒的,而我过去以为《蒂米》肯定出品在《小市民》之前,是弱智的,是肤浅的,是不动脑筋的。

    在《小市民》里,陆晨的声音聪明地游移着,他很喜欢“发呲”,比如那段著名的“又是上次那个……那个夜总会吗”,他极具喜感的声音,让人每次听都会心一笑。然而《蒂米》里,他的声音表达有了很大的变化。也许是为了配合整张唱片的朋克风格,他竭力嘶吼出一种沙哑和疯狂的效果(简直让人担心他会不会唱完就歇菜),那种疯狂是自由自在的、孩子气的、所向披靡的,也是迷人的。

    比较值得一提的是《四个女人》这首歌,整张专辑里最承续《小市民》语言风格的歌,却表现得相当摇滚。同样是小人物性幻想的题材,陆晨的声音不再猥琐,相反,多了一种沉重和严峻,甚至是一种冷冷的嘲弄气息。若有若无地体现出一种心境的改变。

    许平柯在对这张唱片的评论里写道,“当一切都在泛娱乐化的外壳下被消解时,顶马那记耳光也许是煽在了空气中,你可以说他们什么都表达了,也可以说他们什么也没有表达。”这倒是赤裸裸的现实,正如很多人听完顶马以后对他们表示出极大的厌恶来。尽管陆晨自己并不在乎且也预料得到,但这毕竟折射出表达上的孤独。我认为他们微言大义,有人认为他们“什么也没有表达”,这种反差是基于顶马对自己的定位——面对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他们的智商和荷尔蒙无处可去,必须绕多几个圈才能发泄——而这是顶马最大的魅力所在,你总能从他们的表达里找到一种游击队般的快感。

    全世界朋克们,让我们联合起来,人民广场碰头,并成立朋克游击队。最快速度冲进,地铁一号线……

    行文至此,会心一笑,你们要闹革命吗,好的,别忘了捎上我。

     

    最朋克的小市民精神

     
    我一直固执地认为,中国最具有朋克精神的人,是芙蓉姐姐。

    穿过伪上海文明粉刷过的武定西路,沿街一片“欧美风情”的老宅,甚至还有几尊看上去很像那么回事的雕塑,形象当然是外国人。夜里灯光打得五颜六色,墙根下有永远不会喷水的伪喷泉。武定西路变了,和我念书的时候有天壤之别。这一切是那么好看,又是那么恶心——你喜欢不会喷水的喷泉吗?你喜欢像假发一样的欧美风情石墙吗?不过那家发廊依然存在,每次路过,都看到里面密密麻麻坐了一圈雪白的大腿,和外面的欧美风情交相辉映。

    穿过武定西路,过万航渡路口,路边有一家外贸服装小店——现在也可能已经不是了,他们经常换——很平常的一家店。但是你走进去是别有洞天的,在店里面还有门,通向后面一个隐秘的盗版碟店。店面不大,一天一地的盗版碟。通常老板会坐在电脑前面看大智慧。他长了一张黑社会老大般沉稳的脸,你若问他,老板,×××来了伐?他会不动声色地对手下小弟说,去,给她拿一张。

    我经常去那里淘碟,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觉得老板是万能的,像机器猫一样,“只有侬想勿出,没伊做勿到”。好像不论我想看什么电影,他都能弄到(为此我很苦恼,花了很多钱)。结果有一天,我鬼使神差地问他有没有《最低级的小市民趣味》,结果当然是,没有!此老板不知道陆老板。

    时间,已经进行到2008年,这张顶马的神作,早就被警察叔叔们或销毁,或私藏了。据说陆晨他们被罚了一笔银子。银子事小,这么经典的唱片销毁是不是有点可惜?可惜什么,你不觉得被销毁也是这张唱片内容的一部分吗?存在的走向虚无,真是完美的结局。

    口耳相传,《最低级的小市民趣味》,仿佛变成传说般的存在。

    现在言归正传来谈谈这张唱片。

    推荐我听这张唱片的人,现在仍然蜗居在一间老工房的一室户内,单身。他的家相当简单,没有任何多余的家具,四面墙有两面都做了架子,放着他二十年来收集的音像制品。他对音乐的需要,基本上和肚子饿了要吃饭一样自然。同时,他自己又是一个很棒的歌手,组过乐队,如果不是他太懒,也许现在也红了。不管怎么样,对于他在音乐方面的鉴赏力,我有种粉丝般的盲信。

    所以我毫不犹豫地解压了他传送过来的压缩包,在公司里,我戴着耳机(万幸!),开始听他大力推荐的顶楼的马戏团。事实证明那真是一个灾难,我怎么可能听完顶马还有心思干活!

    首篇《www.fuckingmachines.com》吉他响起,一种沉闷压抑的烦躁感扑面而来。气氛吊诡,像日本古代的艺妓表演,“空气中蔓延着冠状的病毒”。你感到恐怖但又不知道鬼什么时候出来。然后鬼出来了,陆晨用一种假装天真的嗓子叫着,喂,喂,你听得见我吗……喂!还有,I am not a human being!

    我承认我听到他叫唤说自己不是human being的时候,我崩溃了。吊了11分57秒的神经瞬间失守,以至于他后面的吱哇乱叫都听来那么无奈。这种歇斯底里的无力感,太熟悉了。

    首先,这让我想到我的高中时代。我是一个著名的坏学生,我最讨厌数学和化学,经常不及格。在大考前夕的自修课上,我总是心慌意乱假模三道地和同学们一起认真复习,背着那些枯燥的公式,那种场景相当荒诞,你无法理解你为什么置身在那个场景里,没有自由,还要硬着头皮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我就这样很苦恼地假装用功,直到某个临界点,我彻底想通了,我认为我是不可能考出来的了,而且,去你妈的,老子不在乎了!我决定不复习了,我把书一扔,进入了某种癔症的状态,开始嬉皮笑脸地调戏我的同桌,或者用带着哭腔的笑容给他们讲无聊的笑话,搅乱他们严肃的面孔。有时候我在教室里发出狼嚎以及各种动物的鬼叫。我多么希望全班都能加入我疯狂的游戏!但最终会有一个严肃的女孩子冷冷地看我一眼,说,神经病,好好叫看书呀。

    顶马召唤我回到了那种似喜实忧的癔症情景当中。一种清醒的撒泼。当你厌恶透了这个世界的一本正经,又没办法一下子搞砸它的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装疯卖傻。

    哦癔症!多么美妙的东西。我亲爱的兄弟曾经给我描述过这样一个场景:在生活的重压下,有一天他突然精神崩溃了,冲出家门在街头狂奔,谁也拦不住他,他冲到大街上发出一阵阵动物的嚎叫,觉得爽极了!当有人惊恐地围观他时,他就冲过去给他们一个狰狞的怒吼!活活吓死他们!

    当他告诉我这悲惨的一切的时候,他的口吻很荒诞,我笑得不行了。所有的癔症病人都是清醒的,我们只是在向这个操蛋的世界撒泼而已。干嘛?这种对现实的深深的厌恶、对装模作样活着的人们的极度厌憎,以及内心渴望破毁文明回归兽性的冲动,你难道没有吗?你没有?你是余秋雨?

    顶马为我们歌唱这一切。一切压抑,一切烦躁,一切荒诞,一切猥琐,一切歇斯底里,一切莫名其妙,一切装腔作势,一切想揭竿而起的愤怒,一切想杀人的恼火,一切想放把火烧光这个世界的痛快。这一切简直他妈的悲壮,尽管最终表现出来时,听上去是那么猥琐。猥琐就是小市民的悲壮,在一个如此庞大的城市里,猥琐地活着,这本身就是一件悲壮而且极富诗意的事情。即使你认为你的生活已经烂透了,你已经向它作揖对它投降,对它哭笑不得,但你心中却仍然存有一份清醒,甚至是纯洁——这太他妈的悲壮了!

    音乐仍在放送,陆晨尖锐的声音笑嘻嘻地漂浮着,一切都恰到好处,他的声音是聪明的,你可以从声音里辨别他的表情,坏笑的,无奈的,呲头怪脑的,可爱的。但是你很难直接从陆晨的表达里解读到“愤怒”,这对他来说仿佛是不存在的一种情绪,或者说是存在但永远不会让你触摸到的东西。在氧气的专访里,他把“顶马”时期的自己称作“滑青”,滑稽青年。他说他们也不是愤青,因为愤怒很直接,而他们还要“绕个弯,讽刺一下,躲在后面打别人”。他说,“看到别人装模作样我就上火”。日后我无数次想起这段话的时候,心里很感慨。陆晨的聪诡,折射出愤怒本身的廉价。对于生活,愤怒是最直接和容易的,不管是义愤还是私愤。我们面对操蛋的现实生活的时候,除了愤怒之外,其实还可以发癔症玩,顶马是个好病例。

    说说另一个我很喜欢的乐队吧,与人。2008年在接触顶马的同时,我也第一次听了与人的《遇事拘谨》。杭州人民爱晚风啊,要么不摇滚,摇起来真滚啊。与人的风格是种赤裸而辛辣的讽刺,运用各种谐音疯狂地挑衅政治神经。相当聪明。简直跟相声一样好玩。但和顶马比,一些意识形态上的不同,则泾渭分明。与人几乎是毫不掩饰地表达出了对这个世界的厌恶,他们的愤怒虽然带着聪明的加工,却仍然尖锐鲜明。好处是非常直观地打动人,非常痛快,坏处是难有回味的余地。顶马则选择了完全不同的道路。破毁世界之前,大家先撕破脸皮,歇斯底里地猥琐起来,猥琐到所有文明都不再有意义,猥琐到所有的逼都装不下去了,可能那个时候,怒吼才更显珍贵和真心。

    顶马不仅没有愤怒,相反,一些温情的,甚至是无比纯洁的东西,时不时还能在字里行间令人感动。且不说那首《向着橘红色的天空呐喊》了,它总是能提醒我其实陆晨还是个诗人,单说说那首让无数小市民雀跃的《你上海了我还一笑而过》,在“我吃掉了许多海马让我阳具更大”这样直白粗俗的歌词之后,还有“我吃掉了成群海燕让我飞得更高”,那种幻想的气息,小人物对于无边无际的美好世界的向往,每次听到,都能令我感动。

    当然了,也许是因为顶马实在太猥琐了,所以偶尔的纯情是如此珍贵,好比从来不笑的男人有一天突然笑了,值得珍藏。起码在小市民这张专辑里,顶马更多的还是煞根的猥琐,无心的猥琐,就像两个小学生在唱黄色歌曲,虽然听着难听,却有种瞎胡闹的可爱(不是每个人都能认同这种可爱)。更多的时候,我觉得他们是在玩,一种向世界撒泼的姿态,自娱自乐,破罐破摔,谁也不稀罕当艺术家,一本正经的东西统统丢掉,因为不好玩。

    就像《你上海了我还一笑而过》的演唱方式,像他们所有的演唱方式,就如同一帮男人在路边摊吃烧烤喝酒喝多了,稀里哗啦乱唱,那种肆意的演唱却有着真诚的效果。好听吗?好听个屁。你脑子坏脱了,怎么可以用好听不好听来衡量顶马?你懂不懂什么叫……叫那个什么朋克!

    最终朋克精神,将指向一个经典的、能够代表上海人心态的词汇——弗搭界。弗搭界是最朋克的小市民精神,就是什么也不在乎,一切都无意义,什么都可以,随心所欲,死皮赖脸。在那种看破红尘般的颓废里,隐藏着一种更深刻的绝望和清醒,而这几乎是顶马的文化核心,他们是一群严肃地玩着游戏的人。

    为了前后呼应,最后我再提一下亲爱的芙蓉姐姐。我一直在想,如果有机会让芙蓉姐姐和顶马同台演出的话,那效果一定惊人。陆晨会很乐意和姐姐一起玩的,姐姐是那么可爱,那么真诚,那么朋克。弗搭界额,我们是朋克,朋克就是世界所有装逼犯的毁灭者。

    悼乔林

     
    乔林吾友,身死及年,欲拜祭而实不知埋葬何处,心有戚戚焉。初,余与乔林并肩共事,乔红余白,各有所司,进退相得。姐妹之情,终身不忘。今天人永隔,无处追寻,情郁于中,泪盈于睫。乔林乔林,君不我待,君实负我!
     
    浊云祭酒可招魂,浦江风雨泣晨昏。
    梦向京城寻无骨,憎世独多冷眼人。
     
    零九年八月廿三
     

    陆晨印象

     
     
    迄今为止,我一共见过陆晨三次,一次偶遇,一次在他的工作室,一次是看他演出。我是他的歌迷,人类世界里,这种关系诡异得很。我几乎可以每天都听他看他,却不见得真的了解他。而我每天都听他看他,他也不会跑来认识我。或许,印象陆晨,和真正的作为人类的陆晨,相去已甚远,又或很近,不得而知。
     
    时间要追溯到一年多前。我有一位好朋友,超级乐迷,这位仁兄生平别无爱好,只喜欢听歌,家里有一整面墙的CD。和他比起来,我其实是个伪乐迷,偏执又寡趣。为了开化我,他经常推荐一些他认为好的歌给我,丰富我可怜的业余生活。
     
    有一天,他突然神秘兮兮地说,给你听顶马的歌,你一定会喜欢的!
     
    于是,一些神秘的数字信息通过QQ钻到了我的硬盘,然后我就毫无心理准备地在公司里听了《陆晨》。
     
    你听过,你知道的,任何精神正常的人,在第一次听《陆晨》之后都会感到精神崩溃。这个人不是人。他用猥琐的声音在嘶吼。他好像完全不受人类的道德、习惯、审美、趣味的限制和规范,超出我们所能预设的太多太多。人类浩瀚的历史和文明啊,千万年的积累结果啊,所有一本正经道貌岸然大义凛然大气蓬勃的——全部被他猥琐又淫荡的歌声击穿。在那种煞根的猥琐里,听者有种无所遁形的快感。且你听得出来,这家伙,他是有意的,他的猥琐和下流,是他挑衅大众矜持的武器,或者说,挑衅装逼文化的武器。在这种破毁的疯狂意象背后,深藏着一种绝望。或许,绝望是真正看破红尘的前兆,在这之前,一切规则都变得无所谓了。
     
    他像是在玩一个没有游戏规则的游戏,我们都是在文明世界浸泡太久的太乖太假的孩子,乍一听到他低俗的呼喊,有些羞答答地窃喜,却又不敢承认其实我们本来就很猥琐。但其实,他自己又不猥琐,他又清醒又狡猾,他在疯狂地嘲弄我们,以及表达对这个世界的爱慕和憎恨。不管怎么样,他自己玩得很开心,到这种死皮赖脸的境界,一般人大概也奈何不了他。
     
    我静静地听了几遍,觉得陆晨唱得很痛快,内心却很压抑。当你痛恨这个世界,却又无可奈何时,或许故作粗俗地破毁他,是种发泄的好办法,但一切都只会让你更感无力。
     
    陆晨是个好疯子啊,我想。
     
    从那以后,便常常听顶马的歌了。他们的东西也很难只当成是歌来听,更像是一种看似粗浅却要回味很久的禅语,每次听都有些不一样的东西跳出来。在那些荒诞不经的歌词背后,有许多真诚和严肃,也有很多趣味,百听不厌。
     
    这之后,又过了很久,我第一次见到了陆晨,那一面足可用惊鸿一瞥来形容。
     
    那天晚饭后,到南京西路上的格子咖啡看演出,一个北方来的民谣姑娘,恰恰叫“跳格子”。格子咖啡我是常去的,熟门熟路。那天下着小雨,深深的弄堂里干干净净,天黑了,格子咖啡门口挤着不少人,很热闹,搞民谣的番茄炒蛋和S也来了。
     
    我走进去,一进门就看见一个人坐在角落的高凳上,不声不响,低着头。这人确实是与众不同的。在那种温馨热闹的气氛里,他有种孤鹜的气质,仿佛和这个世界并不相融。他的相貌也是清奇的,不是帅或者英俊,只是清奇。我只看了他一眼。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他肯定就是陆晨,而实际上我根本不确定陆晨长什么模样。
     
    后来跳格子唱歌给我们听。很朴实可爱的女孩。唱了几首,她说,下面我们请陆晨小朋友和我一起合作。我笑了,真的是陆晨,那个瞬间我真是开心。不仅仅是因为终于看到了我喜爱的歌手,还因为,眼前这个陆晨,跟我从那些歇斯底里的音乐中构建起来的陆晨,竟如此严丝合缝。
     
    陆晨那天没有唱歌,他给跳格子伴奏,吹了一段笛子(究竟是横笛还是竖笛还是别的什么东西我竟然忘了个精光)。来格子听民谣的年轻人,都很安静,那个场子不适合任何喧嚣。陆晨走过去,安安静静地开始吹奏,他把他的棱角收得很好。没有人窃窃私语,我怀疑没有人认出他。他那天格外地沉静,甚至有些拘谨。吹完一段,他回到角落里,不一会儿就悄然离开了。整个过程他没有说一句话。我也没来得及和他打招呼——其实也没什么必要,他很低调,如同我想象中,因此感到十分欣慰。
     
    有一年,魔岩三杰在红磡,何勇唱了一半,说把镜头给窦唯。镜头转过去,窦唯在吹笛子,清奇的相貌,沉默的表情。陆晨那一天低头吹奏的神情很像他。有种在喧闹人群之中孤清的姿态。但绝不是孤傲,孤傲是看不起别的生命,孤清则只是一种隐隐约约的落寞感。
     
    令人惊鸿一瞥的陆晨,其实没过几天我又见到了一次,这次是在他的工作室,也就是他家了。
     
    之前陆晨在豆瓣小组发过召集帖,他又要玩了,要把《北京欢迎你》搞成《上海欢迎你》,他脑袋里,那些令人哭笑不得的东西总是很多。这次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他要召集24个歌迷(这人居然把自己的歌迷叫作马桶)一起唱。我想,全上海热爱顶马的歌迷得有多少啊,哪里轮得到我,就随手报了个名,没想到第二天陆晨就发邮件过来确认了,让我去他家录音。(这真是意外!吓得我把《上海欢迎你》在家唱了一遍一遍又一遍,深怕唱得太糟糕,最后连我老妈都会唱了。)
     
    录音那天,我一个人不好意思去,拉格子咖啡的老板娘陪我(Graz是个又美丽又温柔的女人,他们夫妻俩和毛豆是朋友)。陆晨的家在十几楼位置,我们上了电梯,到了那一层,开门,转弯,穿得很闲适的陆晨已站在门口等我们了,脸上挂着一个很温和的笑,说他听见电梯的声音了。
     
    陆晨家有些凌乱,不算脏,堆着很多东西。架子上满满的都是书和碟。想起他在氧气的采访里说“我他妈的是个老文艺青年了”,莞尔。记得还有些和宗教有关的饰物,陆晨或许不信佛,但他肯定读过不少宗教读物,并且化在自己某些微妙的言行里了。
     
    那天录音的过程还算顺利。我一直觉得抱歉,又五音不全,又找不到节奏,录了好几遍(也是紧张)。我擦擦汗,说不好意思。陆晨很爽快地说,没事!我们马桶,节奏感都很差!
     
    录音的时候,陆晨坐在我面前,背对着我。我看着自己喜爱的歌手(叫歌手似乎也不妥当,姑且叫之)在一米开外的地方,感觉很怪异,那种穿越感,不亚于去小肥羊吃火锅遇到胡×涛。导致我那天彻底忘了我要问他的问题,梦游般录完,迅速撤离。
     
    陆晨很客气地送我们到门口,像一般居家送客。他是主,我们是他生命里的客。对客他是温和的、严谨的、恪守礼节的,和他音乐里的荒诞疯狂大相庭径。他像是用一种精美的结构把自己最疯狂的东西很自然地平衡好了,但你知道,那些会择时爆发。
     
    两见陆晨,印象是简单、真诚、严谨。大抵是因为他有渠道可以放纵,所以在生活里,他给我的印象,其实显得很自我控制。他的内心世界,大概也绝对不像那些痴头怪脑的歌声那般轻飘飘,相反,很沉重。
     
    但他总有办法解构它们的吧,我想。解构。
     
    第三次见到陆晨,这个过程愉悦了太多,也简单了很多。六点从加班中摆脱,匆匆赶到大宁国际,天空已经开始飘雨。废墟的周云山已经在舞台上嘶吼。很遗憾我对这支乐队一无所知。很显然,现场人群多数是冲着顶马去的,害得周云山一再在舞台说“上海的朋友们不要太矜持了”。对不起了周大哥,不是我们不满意你,是我们太爱顶马。
     
    后来陆晨,在许多男人女人的尖叫里上台了。我远远地看着他,感觉真奇妙。他那天穿得花花绿绿,像龟仙人,一上台就开始活蹦乱跳地嘶吼起来,“全世界朋克联合起来……攻占马戏城……伊是我们的梁山……”他一本正经地,用上海方言,唱着一些一本正经的,其实很荒诞的歌词,其中的意味,却又很正经。严肃和戏谑之间,他玩转自如,瞬间high翻全场。
     
    后来他又唱新歌,小白领,是男人,海螺阿姨我爱你,你就是我的最天使。台下男人狂笑,女人尖叫,保安叔叔摇头晃脑,大家都很开心。可能因为是在露天场合,陆晨今次比较收敛,没有脱得精光,也没有放屁。最多他只是跳跳舞,撅着嘴,一脸孩子气。有一刹那,让我想到张国荣。就那一点至情至性的孩子气、其实又内心严肃的感觉,很神似。
     
    我在台下远远地看着他,揣摩他跟我前两次见到的陆晨有什么不一样。其实是一样的。只是他玩得更疯一点,骨子里那种沉重,并没有变。步入三十的陆晨会不会对人生有截然不同的想法?也许吧。他已经把更多现实的东西融进了音乐。那种悲愤,那种无奈的洒脱,那种小人物的爽气和自以为是,那种民间的真情——除非你是个精英,否则,你没法不爱他。他甚至开始越来越老派,开始怀旧——其实也不尽然是“越来越”,陆晨,在我心中始终是个传统的人。尽管他总以破毁传统为乐。
     
    你看,他爱许冠杰。
     
    最后唱《上海欢迎你》的时候,全场一起合唱,尤其唱到“奥运会有什么了不起”的时候,似乎全场都很亢奋。我一边唱一边笑,明白这种地域情结的含义是什么,这些是不必深究的,但它让我们和陆晨之间有种联结。陆晨在代言我们,我们不是精英,我们只是人,千千万万在上海这个又富贵又瘪三的城市里求生的人。
     
    酝酿半年,写写停停,我终于写完了。
     
    并没有写尽我心中的陆晨。
     

     

    白兰

    这场景,我只在上海见到过。一个白发老婆婆,坐在闹市的一隅,面前放着一个竹篮,篮子上搁块小板,铺着深蓝色的粗布,上面摆着一支支用细铁丝串起来的白兰花。花用白线束住,不令它开放,白净净瘦伶伶的一支,像稚嫩的女人裸体,可能更像清朝女人的小脚,作孽的美。买白兰花是上海姑娘的传统,一是别在衣襟上,有清冽的香味盘旋,很是风雅;二是成人之美,让婆婆赚些零花钱。

    我赏爱这风景,也爱白兰花的清雅香气,但是我不爱买它。好好的花朵,硬生生地剪下,只白净一两天,就要枯萎去,有些残忍。我愿它在枝头自由自在,不为某个女子而妍。

    日前和友人一起吃饭,饭后在街头见到卖白兰花的老婆婆,同行中的男士为每个姑娘都买了一支。我别在衣襟上,细细地嗅着香味,有些怜香惜玉的心情。

    回到家,取一水晶碟,浅浅地盛了水,把铁丝上两朵白兰花摘下,去掉束缚它们的丝线,搁在碟上。

    静静地看着它们。失根的白兰,躺在水上。

    两日后,那连枝干都没有的白兰,在水晶碟上盛放。孤伶伶瘦小的花朵,舒展开,露出娇嫩的花蕊。香气沉静,室中环绕。

    这样它竟然也开花了。玩味那一种孤芳自赏,不禁微微感动。

    春光乍泄

     

    从《春光乍泄》里看到“纵欲”二字。

    何宝荣躺在床上,扭来扭去大叫着“你好你好请进请进”的时候,看电影的人都笑了。他太可爱。那一刻,他就是个孩子,又无邪又邪恶,让你生气,又生不出气。你只能像黎耀辉那样,想打他,却又舍不得真的打他,想恨他……但你舍不得真的恨他。最崩溃时,黎耀辉义愤填膺地用手指戳着他的胸口,“你是不是人啊,是不是人啊……”然后起身,拖着病体,裹着毯子,给何宝荣煮东西吃。仿佛他贱。

    他们在一起,黑白的片段,或者有色彩的沉溺,所有的记忆都笼着一种自虐的快感。没有人真的快乐,但对他们来说,这就是快乐。

    何宝荣从床上跳到沙发上,再从沙发上扭到床上,像一块牛皮糖。你见过这样的孩子吗?夜里,他出尽百宝非要跟妈妈一起睡,他要和妈妈在一起,黏着,贴着,抱着,那样他便安全。何宝荣的手从他背后肆无忌惮地拥上来,他先是佯怒,但最后,他不敢动,终究任他黏了上来。那一刻,他就是他的妈妈。

    你见过这样的孩子吗?在青春期里,叛逆着,用各种各样的手段违逆着母亲的心意,激怒她,讽刺她,戏弄她,和她作对,挑剔她给予的爱,怀着一种难以言说的动机。孽子。母亲将不得不操碎了心,把所有的注意力放在他们身上,然后,他们很快乐,邪恶而短暂的快乐,之后是更深的孤独和怨恨。在他们内心深处,有个黑洞,时时刻刻悲怆地呼喊着,渴望得到更多的至死方休的疼爱。可惜做母亲的虽然有无尽的爱,但不见得有无尽的耐心。而且,她不理解那些激怒人的叛逆举动是一种爱的呼喊,于是,她心死了。

    黎耀辉站在门边,落寞地想着,他实在不希望何宝荣的伤那么快好。他要他一直弱弱地躺着,需要他的照顾,对着他任性地抱怨,要他喂饭吃,和他吵架顶嘴,像个没长大的孩子。当何宝荣像个孩子时,黎耀辉觉得,自己是被需要的,是有价值的。被这种动机所掀起来的爱,汹涌澎湃,比瀑布还要令人窒息。他觉得自己爱他,而为了留住他,宁愿他不自由。

    他们纵欲。并不是肉体。是灵魂上的,一个放纵地索取,用尽各种方法试探对方的底线,像骷髅一样饥渴地索取着爱;一个放纵地给予,低低地,将痛苦刻在骨头里,他放血给他喝,纵容他的毒瘾。

    在爱里,你能给他的最好的东西,就是自由。除去这个,其余都是枷锁。

    黎耀辉藏起何宝荣的护照。半是报复,半是真心不愿他离去。他内心怀着仇恨,就像母亲看着孽子,既伤心,又怨憎,巨大的爱转成难以释怀的恨,结局只能是两败俱伤。

    何宝荣不告而别。黎耀辉在酒吧里对着录音机抽泣。这个时候,他不知道,以后他也永不会知道,何宝荣将来会躺在他们躯体纠缠过的沙发上,想念他,抱着被子一角,哭得歇斯底里。抽心之痛,是生命中最深的依恋被斩断。这是他们的结局。

    黎耀辉,不如我们从头来过。

    你要是没爱过,你不会心跳如斯。

     

    白发魔女传的性别教育

    《白发魔女传》,整部电影恢弘壮丽。张国荣与林青霞俱有非凡的王气。这万丈红尘,恐要百多年以后,才再有这样天雷勾地火的组合。

    银幕上,哥哥的脸多以侧面出现,又或是仰头看天,眼神旖旎。他是气韵天成的。慵懒中自有风流气质,肃然处又不怒自威。轻与重,他拿捏得相当好,这是成熟的演员,亦是天生的巨星。

    偏偏林姐姐不是林黛玉,林姐姐是不世出的英武佳人。以白纱蒙面登场时,只一双杀气腾腾的眼睛,就横扫千军。其人当年已非青春,与出了名嫩相的张国荣站在一起,微有点见年纪。但,她有种横睨之气,这种气派不是用外在的美貌来衡量的。

    篮洁瑛亦是一等一的美人,在此片中风华正茂,单论美貌,未必输给林姐姐太多,但她连比较的机会都没有。林姐姐艳压群芳,那真是一种压顶之姿。

    这样的一个男人,和这样的一个女人。

    看他们在瀑布水中激烈缠绵,恍惚惊艳,一时分不出男女。这一对,她是女子,却有哥哥没有的英武之气,他是男子,却有林姐姐没有的缠绵柔美。俱是雌雄同体的人物,万万花中第一流。这样的两个人,拿什么去同他们比?分明是一人双角,风流占尽,最最要紧的是,他并不娘娘腔,她也绝非男人婆,各自撷取的都是性别中的华彩重章。

    后来有许多人说,真没看出来那个怪物是吴镇宇。

    吴镇宇演一个怪物(不得不说,吴镇宇很厉害),其实放到今天也不算怪,无非是连体婴,一男一女,当真是雌雄同体了,却有天壤之别。放到这里,叫不男不女。既没有男性阳刚,也没有女性阴柔,只在性别之间挣扎转换,不伦不类,令人作呕。

    此电影可作为性别教育读本。

    忠贞

     
    我在那样花花绿绿的城市里,住了三年,那里盛产全球最好的钟表。三年来我的手腕一直是空的,我在等一只手表,一只命中注定要得到我全部的爱的手表。
     
    在离开前的最后一个月,我遇见了它,在橱窗里静静地躺着,折价出售。我屏住呼吸看了它良久。
     
    一只我梦想中的手表,全钢设计,没有任何装饰,冷硬中折射迷人的金属光辉,表盘是银灰色的,除了计时和日期之外没有其他功能。《麦琪的礼物》里,她千挑万选为丈夫选了一条白金表链,形容它“文静而有价值”。那么是吧,它文静而有价值,简直是为我而生。我爱上它,如同但丁初见贝德丽采。
     
    从此以后,它长在我的左腕。沉重的一块钢,举手抬足之间,让我莫名地心安。它仿佛有呼吸、有生命,沉默地陪伴我,为我计算时间流逝。我爱惜它,久久地宽慰,如同一个人在积年的孤单后,老来才寻获唯一的灵魂伴侣。闲来无事时,我小心地擦拭它,军人擦枪般擦到一尘不染。于是它一直是干净的,即使后来,它变得斑驳,银灰色的金属表带上有了深深浅浅的划痕,那些是它为我奉献青春的勋章。
     
    两年以后,我们失散了。我知道它是被熟人偷走,但无从追查。很长一段时间,我常常呆坐着,感到手腕是空的。它不在了,也许开始了另一段人生。我不知道它的新主人是否会像我这般宠爱它,但这些我已无法干涉。我痴痴地想象着,离开我,它是否会想念我的脉搏。
     
    而我自此立誓,这一生,永不再戴手表。我的左腕为你而空。

     

    寂寞

     
    同样的一支曲,黄磊唱了《边走边唱》。那个MTV是在上海拍的。画面染成昏黄的颜色,水波涌涌。年轻的黄磊长发遮住棱角,眼光温柔迷离,有些诗意。他坐在船头,穿过外白渡桥,嘴里唱着“已经很习惯从风里向南方眺望”,惆怅四生。那种温柔是销魂彻骨的,再过多少年,看一眼这个画面都要心软一次。
     
    同样的一支曲子,张雨生唱了《不亮的灯》。他唱道“也会有一种人一辈子痴痴等着缘分,所有的朋友当中似乎和寂寞的交情最深”。
     
    仿佛心井中一块沉重的石头,一言不发地下沉,击中某些不能言说的东西。那是秘密。所有的朋友当中似乎和寂寞的交情最深,自然是秘密,否则将一班老友置于何地?下班围坐一起吃烧烤喝啤酒时怎的不说自己寂寞?
     
    故此寂寞是私人享受。不可告人的。说出口便是矫情,便是忘恩负义。不说出来,在心里微妙地荡漾,才有缠绵的美感。
     
    那日李探花同阿飞在花树下闲话,李探花问阿飞可知开了几朵,阿飞准确地说出数字。李探花不语,一颗心沉下去,他知道一个人一朵一朵数花开的心情有多寂寞,因为他数过。
     
    一直觉得这是古龙一辈子写得最好的一段文字。而金庸一辈子都不曾写出过这种寂寞感。
     
    有恨无人省。寂寞不是没有人陪你说话,是没有人听得懂你的话,故此渐渐便不再爱说话了,或者,不再说自己要说的话了。

    灿瑛

     
    春天渐入佳境时,院子外面的草地上有一棵樱花盛放了。一树的繁花。没过几天便落了一地粉红。春天的草地是一种新鲜的嫩绿,毛绒绒的。赤足在上面来回打滚,一定远胜在尘世间奔波。那些粉红的落樱嵌在草地里,铺成出光芒,让我想着,若天上的星辰是粉红色,夜里抬头看上去大概也就是这副光景,那该有多美丽啊!粉红色的星星该有多好看啊!
     
    草地、樱花以及旁边一棵树上落下的红色叶子都是灿烂的。我诧异它们连死去都那么从容优雅,仿佛死亡是生的一部分,和生一起连缀成命运的绚丽。灿灿其瑛,灼灼其华。
     
    朋友的女儿在今年春深时诞生了,朋友向我们征集名字,我为她取名灿媛。
     
    来年我若得女,当名树静。

    当记忆已轻得仿似灰尘悬浮

     
    那个时候,我寄宿在山里,一处小小的庄园,我为那里工作了几个月。她家是中西合璧的。她是许多年前大户人家的小姐,在哈尔滨大学念的医科,最后嫁了一个好脾气的瑞士医生。那栋房子内部质朴舒适。我喜欢那里的厨房,宽敞明亮,红色的地砖,原木的桌椅,白色的窗帘。太阳好的时候照见极简洁的不锈钢灶台。一尘不染。她家每天有工人进进出出,厨房餐桌上会一直准备着新鲜的面包黄油,咖啡机也一直热着。随时。我记得那段好日子。
     
    那栋房子有三或四层,是错层的,所以一直弄不清楚整个结构。并没有很富贵的装修,一切保留最简单的舒适。只以白色和原木为主基调,地板是红砖。家居和洁具倒是顶好的。她家奢侈得不动声色。真正是会享受的人家。
     
    她已经五十多了,仍然很美。窗台上有年轻时在家乡拍的照片,和姐妹们并肩,富贵润丽。此时她是女主人,十分讲究每一日的吃喝穿戴。她的女儿,青春正好,美貌有如夏天的太阳,皮肤好像要滴出蜜来。我赞她的女儿好看,她娇气地撇撇嘴说,“她没有我漂亮……”。那种娇矜的神情是极自然的,并不惹人厌。她家时不时有宴会,她穿旗袍,艳美,且不俗。富与贵并不是一朝一夕可暴发。
     
    那时是夏天。房子四周围都是浅浅起伏的山,碧绿碧绿的,六七月的太阳几乎永不下山。
     
    我住在顶层的阁楼,有个天窗可以看见山。那间房极大,床也大得足够我来回打滚。完全是公主待遇。我在那段日子里是受呵护的,这一生都心存感激。
     
    就在那里,我们相爱了。天气很热,夜里总是睡不着。等别人都睡下了,我轻轻地在房子里闲逛。空山的夜里很静,静出一种茶的味道。真的什么声音都没有。
     
    我没有穿鞋,穿的是白纱袜,走在铺红砖的走廊上,心事如尘,它们漂浮起来,飘到我眼前,又轻轻地死去。这个时候,全世界竟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我在想你。这念头如此清晰。
     
    这是一生最好的时光。后来便再不能回去。

    侧脸

     
    我最爱的,是你的侧面。我们常常闲谈,在不同的瞬间,有时候日午正阳,有时候是夜里,月光白得让人的心温柔下来。你不喜欢看我,你喜欢看着天边,看着很远很远仿佛不存在的某样东西,一派心驰神往。你看着那里,有说不完的话。你看着它们的时候,我看着你的侧脸,离得很近,面容真切,感受你焕发喜悦之光,此种幸福无可代替。在那个时刻,我懂得了顾城。

    月光作证

     
    在月光下,我做了两个梦,一个是你打电话给我。我接起来,并没有听出你是谁。
     
    “你睡了?”
    “没有,您是哪位?”
    “你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
    “你是……哪位?”
    “听不出……听不出?”
     
    你逼问我,怀着心伤。我说不出来,我口干舌燥,大脑一片空白。我感到莫名的难受,一种低频的振荡,叫我颤抖,仿佛这里面深藏着一个秘密,又忽然被打开。但,我想起来了!是你。我永生永世记得你的声音。在我忘记了你的面容以后,我仍然会记得。我们曾经在深夜里通电话,从我的心,打去你的心,仿佛听得见,但看不见,隔着心煎的距离。
     
    “是我。我特意打这个电话给你,就是要告诉你,或许你一直觉得我从来没有爱过你,又或者是我爱你比不上你爱我那么深,我是来告诉你,你错了。我一直爱着你。我这一生,最最后悔的事情就是离开你。我每次想起来,都觉得自己真的很蠢。我想念你,想念我们在一起的过去,多快乐。绕了这么大的圈子,现在我终于明白,你是我最爱的女人。”
     
    夜深了,我在电话这头的梦里,呆若木鸡。我口干舌燥,大脑一片空白,哆哆嗦嗦地说出诸如“这些你为什么不早说呢”“现在说这些还有意义吗”之类的话语,轻薄的幽怨,似四月春尽时不得不落下的花瓣。我们抱着电话哽咽,互诉衷肠。是往昔的好时光又回来,一切都没有变。月光探头看我们,如从前无数遥夜。但时光终究过去一大截,我们都心碎,怨年岁不能复原。你要我再对你说一遍“我爱你”,我真愿一遍一遍又一遍……
     
    另一个梦,是我打给你,你知道我是谁。
     
    “喂,是你吗?”
    “干嘛?”
    “嗯……你刚才,有打电话给我吗?”
    “没。干嘛?”
    “有人打电话给我,他说他是你!”
    “他说什么?”
    “他说他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就是和我分手。”
    “不可能是我。”
    “哦,那……早点睡。”
    “再见。”

    张爱玲永不会知

    今日出版界一盛世,张爱玲遗作《小团圆》将出版,有如打了一支强心针般教整个出版市场振奋,广大张迷更是欢呼雀跃。其文学意义,仿佛有如《红楼梦》后八十回的被找到。作为一个并不是张迷的读者,虽未能有如此兴奋,但也能理解个中的心情。我是红迷,若后半部《红楼梦》能出版,我大概要“漫卷诗书喜欲狂”了。
     
    然细看关于《小团圆》的创作背景和一些出版琐记,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小团圆》始创作于上世纪七十年代,二十年中几易其稿,直到张死去也未完稿。而其中内容又多影射张胡之恋,具有自传性质。据说张爱玲已经在遗嘱中明白表示应将此书销毁,不得出版。原因可能就是因为此书与她的私人情感有关,她不愿意披露于大众之前。当时详情失考,遗嘱却是白纸黑字千真万确。

    违背她的遗愿,出版《小团圆》,对书迷是福音,对她则有失尊重。万千张迷说这是出于对张的爱,是造福文学界云云,都有违一个事实,张爱玲首先是她自己的张爱玲,然后才是世人的张爱玲。她是她自己的张爱玲,因此有权将自己不欲公开的著作付之一炬。如果说她死了,她的意志就无效了,那么出版《小团圆》的行为与奸尸有何异?原谅我用词不雅,我真不想侮辱她。
     
    我不是张爱玲的书迷,但我想,如果她千真万确说过,“《小团圆》应该销毁,不予发表”,那么,拿这书稿放在我眼皮底下,我也不会多看一眼。这是对死者起码的尊重。一个人总有权力决定自己写的东西哪些可以公开,哪些不要公开。文字对于作者,尤其是剖白自己心路历程的文字,其隐私程度与裸照无异。若说爱张,首先应尊重张的人权。以爱为名,行看裸照之实,此爱有何伟大可言?
     
    不如索性承认了吧,张有价值,文学价值也好,市场价值也罢,总之出版张的遗作,能够带来许多好处,反正人死了,不会出声,就放心大胆地出版好了。当然,我在这里并不是指责皇冠出版社或者是张的现任遗产继承人唯利是图,个中动机、心情、曲折、压力,都非外人能窥一二。就事论事地说,违逆张爱玲的遗愿,绝不是一件公平正义美丽的事情。
     
    张爱玲泉下有知……人已死,她永不会知。但我们还活着,我们岂能不知,什么是爱,什么是尊重。

    守墓人

     

    守墓人独自坐在空地上,背对着象征生命终结的坟场
    在地下是一片欢腾,他们说:——
    来吧!出卖你的秘密,来交换我们死人的友谊
    守墓人转头看了一眼,又寂寞地转过头去


     

    他的国,在远方清澈的地方

     

    有一天,像梦一样的,我在格子咖啡看完了一部南美电影,《旅行》。那真是部美好的片子,怪诞,但充满真情。一个少年踏上了寻找父亲的旅途,大水淹没了家乡,房子像岛屿一样孤独地漂浮,总统穿着蛙人的装备一本正经地面对镜头。少年经过一个又一个怪诞又真实的国度,看到一幕又一幕怪诞又真实的场景,而他心目中那个女神般的红衣少女,却总在一程又一程的旅途中,与他擦肩而过。

    电影的最后,历尽艰辛的少年已获得了心灵的成长,他不再执着于寻找那个多年不见的父亲,又或是寻找他心中的女神。但父亲却终于出现了,像他梦想中那样,兴高采烈地开着车追上他,拦在他的卡车前。少年痴痴地看着,微笑地看着,静静地流下眼泪,他以为,那是梦境。那一刻,我和画面一起静止于某种心伤。

    最后的最后,少年醒了过来,明白了那不是梦,他冲下车奔向父亲,给了他一个积攒多年的拥抱。


    有一天,我买了韩寒的新书《他的国》,拆开了封,在地铁上细细地读。封面是一副稚气的油画,蓝天白云麦田红日,一派自然风景,那是他的国,他的桃源净土。

    一如既往,他爱讲一个小人物大梦想的故事。他喜欢把人间最深沉的一些东西,让一个渺小的人物去背负。也许是林雨翔,也许是麦大麦,这次是左小龙,他说他是麦大麦的亲弟弟。而麦大麦不知道去了哪里,哈雷还活着吗?细想这些,总是忧伤,他欠我们一个结局。而他所有的故事,都似乎迷茫得不需要结局。荒诞的真实一再重演,日复一日的无奈生涯,毫无想法的小人物,一张落寞的脸消融在夕阳里。

    这次是左小龙,其实也就是韩寒,一直都是。

    他的国,是一个废弃的雕塑园,他的臣民是他仅有的朋友大帅,他的皇后,痴恋他的女孩泥巴,以及他心中的女神黄莹。当然还有他最重要的东西,被他看成是男人力量延续的摩托车。这就是他的国,他的全部。他制定了属于他的律法,用各种手段伸张他的正义,比如用石头砸污染环境的厂家的玻璃窗,等等等等。在那个小得谁都认识谁的小镇里,一切现实的东西都变得微不足道了,而内心的世界却能放得很大很大,大到超越了整个小镇,大到他以为,骑着摩托车就能去西藏。青春激昂,理想万丈。

    在他的国里,爱情是一件无比浪漫又无法浪漫的事情。泥巴,和哈雷,她们是一类原型,代表了某种纯真的母性,某种长着一对透明翅膀的小虫子,在夏天雨后的花草上轻轻地飞舞。她们纯情、神经质、偏执地信仰着她们爱慕的男人,像一个疯狂中邪的信徒。这是爱情,从骨子里生出来的,对爱情的忠贞和顽固,在他的国里,一直都需要有这样一个女人,她什么也不用干,只是深情地站在故事里,带着神经质的不安和十几岁时无比信赖的眼神。那是他的情结。

    而在这个故事里,爱情轻轻地哀鸣着,仍像长着透明翅膀的小虫子一般轻盈无力。泥巴痴恋着左小龙,这种爱慕联结着青春的偏执,她甚至爱他摩托车的轰鸣,她能从万千轰鸣的摩托车引擎声里分辨出心上人的那辆。她也为他粗暴的一句脏话就深深地低下头去,却内心痴迷。无论何时,只要他在她家楼下发动引擎,她就会走下来,跟着他飞驰而去,天涯海角。只可惜,在这个故事里,以及在很多很多个现实的故事里,他和他们,都不曾珍惜。

    左小龙喜欢黄莹。在故事里,有段很妙的独白,“莫非是因为泥巴喜欢我,所以我才不喜欢她,而黄莹不喜欢我,所以我喜欢她,那我是多么可悲的东西”。可悲的爱情在日复一日的平淡里消磨青春,泥巴似飞蛾,扑火,而义无反顾。这是他的国里,始终不灭的美梦。青春的清纯的女子,忧伤的委屈的爱情,无怨无悔的付出,功成身退的告别,留下他一生一世的悔恨。她们似乎换了许多名字,却拥有同一份爱情,她们是他的国里,念念不忘的一树风景。也似思凡的妖精,分明不谙世事,却如此深情。

    爱情和理想交织成了现实的经纬。追求黄莹的美梦破灭了,合唱团的理想也幻灭了。疯狂的小镇如同加西亚笔下的马孔多,种种光怪陆离的景象轮番上演。许多赤裸裸的政治讽刺是辛辣的,这一次他比任何一次都露骨,甚至恶作剧地让“郭敬明”登场,成为书里一个龙套。而相对于对郭敬明的冷嘲热讽,他对腐败政治的那种发自内心的憎恶,更强烈,更刻骨铭心,它们演化成了一个个让人哭笑不得的挖苦。他像一个外表天真内心邪恶的顽童,往大人一本正经的商务酒席里暗投大剂量泻药,然后在某个角落里冷冷地看着他们出丑。他不满足于叫一声“皇帝没有穿衣服”,对他来说那是温柔软弱的,他要的是——至少往皇帝身上浇一盆辣椒水吧,扔点跳蚤也行啊。

    印刷厂的污染让小镇上的动物变异了,体积大了好几倍。恐怖的场景却让镇民欢呼雀跃,因为赚钱的机会到来了。人们疯狂地捕食变异大动物,发展旅游饮食业。尚存的清醒的左小龙活在疯狂的人群中,如同那个不饮狂泉之水的国王,人皆以不狂为狂。最后,所有的狂欢停止在高潮——全镇官员在变异湖水中游泳,被集体电死了。那一笔仿佛能看到他冷笑。这是他的残忍和正义,是他的国里嫉恶如仇的道义法则,也是那些粗俗至极的玩笑背后,属于他的寂寞的良心。

    故事的最后,将悲未悲。我不知道他会给我们一个什么样的结局,他说他尤其喜欢那个结局。

    黄莹走了,去追寻她的爱情信仰;泥巴走了,她一直没有等到左小龙真诚的爱,又迫于现实不得不离开。左小龙送给她的变异大动物“龙猫”(其实是大老鼠)被她的妈妈偷卖给了外国人。左小龙跳楼不死,在郁闷中一步步走回他的国,回到梦开始的地方,看着两个女人——他爱的和爱他的——写给他的告别信。

    最后的最后,那是个让人屏住呼吸的时刻,结局——左小龙决定去找泥巴,他开着摩托车在浓雾里飞驰,内心充满了决绝和绝望。他在浓雾里飞驰,离开他的国,去往不知名的地方。突然,后面有一个光点,逐渐追近。他索性将油门踩到底,冲进了没有光亮的无边无际的夜雾之中……而那个光点在身后逼近……

    最后,我不告诉你那是什么。那是一团光,一团永不熄灭的光,在无论多深的黑暗里,都能发亮,将你绝望的心灵引导到清澈的地方。它是爱,也是希望。它让我在终于看到这个结局的时候,无法控制地流下了眼泪。


    “你会发光,你应该飞在我的前面。”

     

    步温庭筠春日诗原韵赠良辰

     良辰吾友,莽红尘一知己。诗剧音书,才艺高拔,余所不及,而心羡之至。十年荣辱,风景非昨,每与良辰共叹。温诗原句“几年辛苦与君同,得丧悲欢尽是空”,正合为你我写照。书生意气,家国春秋,历挫磨而未悔,幸与不幸,尽付虚空。
     
    十年悲喜与君同,怅望流年志半空。
    沧海浮烟迷归棹,兰台走笔转征蓬。
    生涯有泪灯前雨,旧景无声月下风。
    漠上花开无人见,一点梅心自丹红。
     
    十年风景半相同,风景无情人自空。
    晓月临窗听逝水,青灯把盏醉乌篷。
    欢欣日午千家酒,憔悴更深一夜风。
    醒遍寒星明复灭,经年呕血写深红。